淘宝新规,这事不能干了
来源:江阴日报-江阴网
“好评返现”等引导买家进行“好评”的行为将受到平台规制。12月21日,淘宝网发布关于《淘宝网评价规范》规则变更公示通知,其中要求,卖家不得以物质或金钱承诺为条件鼓励、引导买家进行“好评”。此次规则变更将于12月28日正式生效。
记者注意到,我国法律已有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此前,曾有餐饮店因在外卖内放置“好评返现卡”,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1.2万元。
淘宝调整评价规范:卖家不得以好评返现等方式引导买家“好评”
记者了解到,此次规则变更有两个要点,包括调整评价内容及行为要求以及明确评价违规处置措施。
变更后的内容显示: 在卖家行为要求方面,淘宝网要求,不得自行或通过第三方要求买家只写好评、修改评价、追加评价等; 不得以物质或金钱承诺为条件鼓励、引导买家进行“好评”,包括但不限于:全五星返现、好评返现、好评免单、好评返红包、好评返优惠券; 不得通过诱导买家、虚假交易等不正当方式获取不真实的评价; 不得自行或通过第三方故意给予同行竞争者与事实不符的评价。
同时,在买家行为要求方面,淘宝网指出: 不得以给予中评、差评、负面评论内容等方式谋取额外财物或其它不当利益; 不得大量发布无实际意义信息、与实际不符的信息等行为。
淘宝网指出,违反以上要求的,将根据《淘宝平台违禁信息管理规则》、《淘宝平台交互风险信息管理规则》、《淘宝网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规范》等规则进行相应的处理。
如: 针对违规信息可采取屏蔽评论内容、评分不累计等措施; 针对违规卖家可采取向买家赔付一定金额、下架商品、删除商品,限制使用阿里旺旺、扣分等措施; 针对违规买家可采取限制买家行为等措施。
据了解,此次规则变更将于2021年12月28日正式生效。
“好评返现”违反多项规定曾有餐饮店因此被罚1.2万元
记者注意到,对于“好评返现”等误导消费者进行评价的行为,我国相关法律已有规制。
例如,《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此外,《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均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今年8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提出,经营者不得以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诱导用户作出指定评价、点赞、转发、定向投票等互动行为。
此前,曾有餐饮店因在外卖内放置“好评返现卡”,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根据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披露的案件信息,2021年6月10日,扬州市江都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对江都区一家饮品店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在“美团外卖”从事经营活动,为了增加顾客的好评数和好评率,增加外卖流量,印制宣传卡片约10000张。根据宣传卡片要求,确认收货给予五星带图带字样的好评后,添加店铺微信并发送五星好评截图。经店铺微信确认后,给予消费者返现金额2.8元、1.8元、0.8元不等的红包。
该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属于对商品的用户评价作虚假的商业宣传行为。该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给予当事人罚款12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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