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十大经典小说之一,幻兽系的巅峰之作,主角无敌流。这本书发表于2002年,那时是网络小说的开荒年代。之后的几年就出现了百花齐放的局面,修真、仙侠、魔法、都市、悬疑等等流派层出不穷,无一不是呕心沥血之作。而手枪的这部《天魔神谭》在当时是一部难得的成熟佳作。独树一帜的幻兽系,让习惯了魔法的书友耳目一新。对比一下之后的唐家三少,这位一直写异界大陆魔法和斗气的大神,而当时他写出的是《光之子》,而且是多年以后。
在人类发展到西元历之后,科技到达了无法想象的程度,于是开启了一度的殖民侵略。终于在银河战争爆发后,人类将冥王星引爆制造出巨大的黑洞,一瞬间全银河系的文明倒退了千万年,在这个由盛转衰的时代,大陆就成了魔法和斗气的世界,新的文明产生。
亚芠作为帝国将军家族的小儿子,因为精神异力的问题,时常被人欺负,后来一场鸿门宴父亲为了保护他们惨死,爷爷和兄长因为中毒实力全无。幼小的亚芠带着一家子逃亡途中从不能修炼的小孩渐渐变得冷酷无情,成为让人闻风丧胆的银月恶魔。直到碰见凯特三人组才感受到温情,有了同伴。后来为了保护四大圣兽之一的白虎留下来的幻兽卵,跟“魔”产生了交锋。亚芠自己化身恶魔,将众人困在魔法罩内,一个人无情杀戮。整个山峰血流不止,在“神化剂”的作用下,亚芠失去了理智。此次事件震惊了整个大陆,以至于“银月恶魔”成为风云色变的狠人。
亚芠差点身死,产生了精神异变,一分为二。为了保证本体存活,不得已将力量和记忆转移到幻兽贪狼星身上,而本体成为了失去记忆的傻子。后来,本体一声“铠化”,两者再次合二为一。在纯真的本体影响下,新生的亚芠渐渐找到了情感,特别是女主妃雅揭开了他心中的善良,使得人格渐趋平衡,继而为人类的存亡而战。
小说设定了非常完美的背景格局,细致又宏大。其中的故事情节也是天马行空,极其完整地规划了幻兽一系的作用,将主角亚芠从弱小到强大的路程安排得合理合情。
最突出的就是小说对于情感的把控,从小就各种遭遇的亚芠,面对着一次次的追杀,那种无能为力的悲愤不断地刀割自己。他变得冷酷无情,他将自己变成了一个恶魔。只是他心底又有着善良,他杀的是该死的人,他会为了救人而拿起屠刀。仇恨和善良在内心不断交织,一个慢慢长大的孩子无法排解,于是就成为了一个圣者和恶魔的形象。
小说非常系统地将幻兽归纳成一个体系,其中属性、等级、类别一一介绍得很清楚。如果说瑕疵,那肯定是主角太过无敌,成长得有点吓人。修炼不过几年就能和“十大高手”对决,战大力王不败,和水妖王亦师亦友,深受血兽皇的青睐。这本书问世的时候,真的一个能打的都没有,全都是绿叶。比起《飘渺之旅》、《诛仙》这些经典小说,它还要早。也许那时候都没有网络文学的概念吧。
这是一个沾满鲜血的英雄,他在矛盾着,却又被逼迫着不得不杀戮,连亲人都会觉得他残忍。其实在利益面前,哪管你曾经付出了什么,哪管这件事是否对错?就算如此,他依然为了人类的延续背起了所有不停地战斗连自己都放弃了。
初始看这本小说的时候,总是在同情亚芠的遭遇,看着他一步步走向冷血有会觉得心疼。很多小说都会为了让主角冷酷一点反倒写得有点“装”,也有很多小说把主角写得强无敌却因为人物刻画不够,反而让主角撑不起形象。《天魔神谭》是少有的主角冷酷无敌却让人不反感的佳作,因为他 把亚芠整个心路历程写得太丰满了。
当然时代在变,审美也在变,我们看书的风格也会跟着变化。现在大部分都是轻松搞笑的口水文吧,时不时讲个笑话,来个段子,玩个梗。嘻嘻哈哈就过去了,书到底写的什么,要表达的什么也看不来。不过本来看小说就是为了消遣,只要看得开心就好。而《天魔神谭》也沉默在这种大潮流中,并非不好看,而是看不下去了。渐慢式的开端,加上冗长的铺垫,还有稍微不那么成熟的文笔,特别是主角一点趣味都没有,一直冷着脸。这一切缘由,让小说泯然众人矣。现在的主角要是不逗一点,基本上就没戏了。
初读此书的时候还是大学生,那时候看书也不是很挑剔,毕竟在课堂上只要是小说就比教程好看。总是早早地占据最后一排,抱着手机就开始看,那时候还是直板手机,智能手机好像是我大三那年才见到的。特地买了一个MP4就是为了看小说,这个MP4可是班上的宝贝,因为里面小说太多了。很多人借了去看,最后借着借着就没了,可惜了我里面存的图片。那会儿能沉下心来看小说,也有幸拜读了《天魔神谭》。书成了情怀,人已经三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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