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禁鱼政策(中国鱼政202O禁鱼政策)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12月19日讯(全媒体记者杨洁规 虢灿 通讯员 秦德忠 刘笑贫)12月3日,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其中就明确规定市民进行休闲垂钓时,不得一人多杆、一线多钩、多线多钩垂钓,严重违反的或将追究刑事责任,该决定将于明年1月1号正式实施。

最新禁鱼政策(中国鱼政202O禁鱼政策)

(在湘江橘子洲大桥上游200米处,执法人员发现使用禁用渔具的垂钓者。杨洁规摄)

这意味着最严“禁渔令”来了。不过,渔政执法人员表示,并非“一刀切”,在适当水域,允许市民休闲垂钓,但须一人一杆一钩。

新规:明年起,湖南全面禁止“一人多杆多钩”垂钓

去年7月起,长沙将“一江六河”(指湘江、浏阳河、捞刀河、沩水河、靳江河、龙王港、沙河)等重点水域,列为常年禁渔水域。禁渔水域严禁电鱼、毒鱼、炸鱼;常年禁渔水域禁止所有生产性捕;禁止使用电捕设备、迷魂阵、拦江网、地笼等禁用渔具。同时开展为期3年的集中打击非法捕捞犯罪专项行动。

今年12月3日,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其中明确规定市民进行休闲垂钓时,不得一人多杆、一线多钩、多线多钩垂钓,严重违反的或将追究刑事责任,该决定于2022年1月1号正式实施。

长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罗冬生向记者介绍说,此前,对于一人多杆、一线多钩等行为,他们主要以劝导为主,时常会听到垂钓者的质疑,“以后我们执法就有依据,有底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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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江长沙湘江世纪城段,一人多杆现场普遍。杨洁规摄)

现场:还有人违规多杆垂钓,最多的一人8杆

12月17日,长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长沙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水警大队在湘江杜甫江阁附近集结,驾驶巡逻艇,在湘江长沙段开展“十年禁渔”联合执法“冬季攻势”专项整治行动,查处湘江长沙段沿线,一人多杆、一线多钩等违法垂钓行为,以及电鱼、偷捕等违法捕捞行为。

在橘子洲大桥上游200米的湘江东岸,一名垂钓爱好者使用6根钓鱼杆在垂钓,还违规使用爆炸钩渔具。执法人员现场收缴,并向当事人进行法规宣传。

湘江长沙湘江世纪城段,是垂钓爱好者聚集地之一,尽管当天气温较低,一公里的河堤上仍有10余名垂钓市民。记者看到,一人多杆现象较为普遍,不少钓竿上安装了爆炸钩等违禁渔具,其中一人持有8根鱼杆。执法人员对这些违禁渔具进行暂扣保存。

执法人员拿着爆炸钩向记者介绍,爆炸钩一般由10到30枚钓钩,并列拴在一起,由于钩多和提竿幅度大,在快速回收时,经常会钩住附近的鱼。一名执法人员在清理爆炸钩时,还不小心被划伤。

负责湘江风光带湘江世纪城段一位保洁人员告诉记者,遇上天气好时,下午和晚上都有不少人在江边钓鱼,不仅对现场卫生环境有影响,垂钓者甩鱼钩时,也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最大的危害,就算是没钓上鱼,也会对渔业资源造成破坏。”长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罗冬生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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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获的禁用渔具。杨洁规摄)

数据:今年以来,长沙查办涉渔案件420起

据统计,今年以来,长沙各级禁渔执法监管部门共清理违规渔具2693张,取缔涉渔“三无”船舶112艘,查办涉渔案件420起,其中行政处罚案件219起、行政处罚金额19.265万元;刑事案件201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62人。

“智慧渔政“将助力禁捕

长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渔政大队副大队长漆玉学介绍,在日常的执法行动中,由于徒步距离远、快艇声音大,偷捕者有足够时间销毁证据后逃之夭夭,很难被抓“现行”,但随着“智慧渔政”系统的上线使用,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

在渔政执法码头的监控室内,漆玉学向记者展示了“智慧渔政”监控系统的智慧之处:屏幕上不仅显示所有摄像头拍摄的监控画面,而且可以任意调取其中一个进行变焦放大,即使是在夜间,也能清晰呈现。系统还能自动进行车辆船舶识别、动作捕捉和人脸识别,并向值班人员发出预警。

今年,长沙在湘江两岸安装14个监控摄像头,可以360度旋转、24小时不间断拍摄。一旦确认拍摄到的画面内容属于非法捕捞,系统就会把影像资料和精确位置实时传输到巡逻人员的手机上。“哪怕是做一个甩竿、撒网的动作,都会被识别出来。”漆玉学说,目前,系统还在调试中,接下来,长沙“一江六河”及支流的310个摄像头,也将全部接入到该系统。

允许休闲垂钓,但须一人一杆一钩

“禁渔令”下,市民在湘江边还能进行休闲垂钓吗?

漆玉学表示,禁渔水域并非就是禁止垂钓水域,目前有法律明确规定的是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垂钓,在其他水域,保证“一人一杆一钩”、没有使用违规渔具的前提下,允许允许休闲垂钓。此外,根据《长沙市桥梁隧道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在桥上面垂钓。

10类36种渔具,禁止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使用

哪些渔具属于禁用渔具?今年12月1日起施行的《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中,对10个类别36种具体渔具进行禁用。

除了刺网、围网、拖网等违规网具外,新公布的名录中,增加了钓具、笼壶等大类,并对相关渔具的结构、作业方式及危害性做了说明,分类更加清晰,对渔业执法更具指导性。

记者整理了部分禁用渔具名录。

三重及以上刺网,俗称:定刺网、流刺网、线网、粘网、密眼网、三层刺网;

定置(串联)倒须笼壶 (网目内径尺寸小于 30mm),俗称:地笼、蟹笼、虾笼;

真饵复钩、拟饵复钩钓具 ( 钓钩数7个及以上 ),俗称:爆炸钩、盘钩、串钩;

定置延绳滚钩耙刺,俗称:滚钩、粘钩、排钓、挂钩、拉钩、空钩;

钩刺耙刺 (仅限锚鱼、武斗竿),俗称:锚鱼、可视化锚鱼器、武斗竿、拉钩、甩钩;

L:案例 刺网捕鱼给孙子加餐被查

近年来,长沙一直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捕捞行为,然而有些人禁不住诱惑,被查获偷捕者的方式,可谓是花样百出。

“我就给孙子弄几条鱼吃,真的不知道就犯法了。”12月16日,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被告席上65岁的王华(化名)一再解释自己网鱼是为了给孙子加餐。

王华的老家在江西鄱阳湖区,从前就喜欢抓鱼,现在跟儿子在长沙生活。2020年9月15日下午,他在浏阳河边散步,看到很多人在钓鱼,心痒痒也想去弄点鱼。于是他从家里把从老家带来的捕鱼工具拿到了万家丽路浏阳河桥的浏阳河边上,这些工具不仅有渔网、渔网捞,还有一个充气的皮划艇。

王华把皮划艇充好气,划着皮划艇就下水了,选好位置后,在水面开始放渔网,一节一节渔网入水,花了半个小时放好,渔网在河里延伸几十米长。放好后,他在一旁看人钓鱼,等到夜幕降临,他又划着皮划艇下河收网,上岸清点发现,收获不多,一共三条鱼。而他还没将工具收好,到场的民警将他查获。

民警现场称了这三条鱼,一条鲫鱼、一条鳊鱼,一条黄骨鱼,一共900多克。

事发第二天,王华被刑事拘留,几天后被取保候审。

经相关部门勘查认定,王华使用的渔具属于三层刺网,网目尺寸在6厘米左右,小于《湖南省渔业条例》中规定的三层刺网最小网目尺寸8厘米,属于禁用渔具。

王华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因为犯罪情节轻微,检察机关决定对其不起诉。此后,湖南省生态保护志愿服务联合会对王华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检察机关作出支持起诉意见书。

12月16日,开福法院一审宣判该起公益诉讼,法院判决王华赔偿因非法捕捞导致水生生物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生态环境损害共计263.2元,同时购买10厘米以上的鲢鱼、鳙鱼苗种各500尾,共计1000尾放流至湘江长沙段水域,并义务巡护渔业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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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时王华(化名)使用的皮划艇和渔网。通讯员供图)

数据: 老年人非法捕捞占多数

开福区人民法院湘江环境资源法庭吴晓君法官介绍,今年以来,该院审理非法捕捞刑事7件,民事公益诉讼22件。这些人涉及非法捕捞的人中,大部分是老年人。“有些老年人法律意识淡薄,并且他们中部分是从外地来长沙,有的人被起诉了,还说‘我在老家都是这样捕鱼的’”吴晓君说。 这些案件涉案水域主要在湘江支流。使用的禁用渔具也五花八门,地笼网、三层刺网等,还有可视化钓竿。今年4月,该院宣判一起的“可视化锚鱼案”中,被告人许某网购可视化鱼竿在开福区沙河水域钓鱼被民警查获,经认定,“可视锚鱼”工具为禁止使用的捕捞工具。许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二个月。

记者了解到,今年11月,为强化湘江流域渔业资源保护,充分延伸司法职能,开福区人民法院针对今年审理非法捕捞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向长沙市农业农村局发出司法建议,希望该局加大禁渔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特别是加大对地笼网、虾笼网等禁用渔具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法治意识;同时在湘江、浏阳河、捞刀河沿岸及非法捕捞案件多发河段,增设“禁渔”警示牌,以起告知、警示作用。

建议发出后,得到了长沙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该局制定了“加大联合打击力度,严打非法捕捞行为;加大联动巡查力度,坚决取缔三无船舶;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全面排查非法渔网具;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禁捕工作良好氛围”四项措施。

[责编:孙燕飞]

[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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