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纷繁复杂,大多数当事人要么缺乏法律常识,要么鉴于朋友亲戚关系没太关注细节问题,结果导致后期发生纠纷很难处理的尴尬局面,今天给大家说说如果借款人与收款人不是一个人,怎么办?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民间借贷主要是针对的民事主体是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的资金出借关系,如果在订立借款合同的时候,借贷双方在合同中明确指定收款账户,即使借款人与收款人不是同一个人,只要出借人完成了向指定账户转款的义务,也应当认为符合民间借贷相关法律规定的完成了资金交付,那么借款人则不能以收款人不是本人为由抗辩,如果合同未明确约定指定转款账户,仅仅以口头约定或者其它习惯向非借款人账户转款,此种情况就需要结合案情综合分析,出借人也会适当承担举证责任,比如借款人以某种行为承认或者表明转款给第三人是双方合意,因此建议在订立借款合同的时候要充分考虑后果,尽可能把细节写入合同条款,防止发生纠纷增加出借人的举证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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