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置房”和“商品房”我们需要知道什么?
如今城市发展迅速,一线城市带动周边发展,二三线城市市区改造,难免会有拆迁的发生,政府建设了很多安置房来满足拆迁户的需求。今天我们来说说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
商品房又称大产权房,有预售许可证,在国土局备案,可以进行自由交易买卖;安置房:主要是房屋征收时政府自筹和自建的房屋,属于经济适用房性质,不完全产权,五年内不能上市交易,超过五年后需缴纳土地出让金后根据当地政策可进入交易市场自由买卖,安置房拥有完全产权,属于商品房性质,可以自由买卖。
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出让,也就是缴纳了土地出让金。所以,安置房在以后再次交易时,可能会被要求补缴土地出让金。当然,目前安置房交易并没有要求这样,但法律规定是要缴纳的,所以,一但政府出台政策,那就很可能要交。
拆迁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划拨的,因此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是有区别的。不少安置房都有交易时间限制,也就是规定在几年内不得上市转售。商品房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要是您买到的已经办理过登记的现房,就可以上市交易。
但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可以进行上市交易。所以要看开发商是否对安置房进行产权登记。最大的问题是安置房屋交易时因暂时没有产权不能银行按揭,所以让很多购房者望而却步!
商品房的买受人一般享有该房屋的全部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买受人可以将此房屋依法转让、出租、抵押、赠与以及继承,甚至可以依法出典。这是因为买受人依法取得了该房屋的所在位置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土地上坐落房屋的所有权。商品房于其他类型的房屋相比在价格上要高出许多,因此买受人对其享有的权利也相应的全面。
所以安置房并不是大家想的那样美好,价格便宜是一方面,但是一分钱一分货,它的低价格注定它在一些方面有着不可忽略的缺点。但是买房这件事还是要灵活的来,如果您的钱实在不够或者着急买房,也可以购买安置房,但前提是安置房的缺点您可以忽略不计,不会影响到你的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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