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网综合讯】台湾已于2019年通过同性婚姻合法化,但两岸同性伴侣受两岸条例等限制,仍无法在台成立正式婚姻关系。对于两岸同性伴侣在台婚姻登记问题,陆委会近日预告修正《两岸关系条例》(以下简称两岸条例),表示两岸条例准用涉民法后,将使台湾人与陆籍之同性伴侣法律适用结果趋同,避免产生对境外同性伴侣歧视性之对待。
新北市三峡户政事务所今年5月24日为庆祝同性婚姻合法3周年,与在地咖啡馆合作,赠送客制彩虹千层蛋糕给予新婚伴侣。(图片来源:台北中时新闻网/三峡户政事务所提供)
台北《旺报》报道,陆委会于当地时间5日晚发出新闻稿表示,两岸条例民事章选法规定迄今已近30年未全面检讨修正,随着全球化趋势,两岸条例民事章选法规定,已不足因应当前时空环境及实务需求。
陆委会说,两岸条例第41条至第62条民事章,于1992年立法时参考涉民法的规定,逐一在两岸条例明定对应条文,但涉民法已于2010年大幅修正,造成涉外及涉陆的民事事件选法差异日趋扩大,已影响司法审判实务适用法律困扰,更影响台湾人处理民事私法关系的复杂性。
对此,陆委会预告两岸条例修正草案,除强化性别平权与儿童权利保护外,并增加社会新型态商务交易法律关系的选法规定,如知识产权、商品制造人等特殊侵权责任。
陆委会表示,至于台湾人最关切的两岸人员往来安全管理问题,基于“国安”考虑,移民署会依法进行面谈严格查核,把关杜绝跨境假结婚影响台湾社会安全与安定。
陆委会称,有关两岸同性伴侣的入境事由、面谈程序及其他强化管理事项,后续所涉及的相关法令及行政配套措施,政府各有关机关已召开多次会议研商,请民众及社会安心。
据台北中时新闻网报道,台湾2019年5月24日同性结婚登记上路,成为亚洲第一个同性结婚合法化的地区。
今年5月,行政院于做电话民调显示,民众对于促进性别平等措施的同意度皆有提升调,尤其以“同性伴侣应该享有合法结婚权利”的同意度增加最多,已超过六成民众表示支持。
截至2021年4月30日止,台湾已有5871对同性伴侣登记结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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