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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晚报讯(记者 唐李晗)职业打假人王先生说,在打假时遭遇商家威胁甚至殴打,已成家常便饭。王先生及其两位好友在通州区蓝岛大厦购买5件女装,送检时发现有质量问题,要求商家按消法“退一赔三”被拒,反遭商家拳打脚踢,造成二人轻伤、一人轻微伤。
今天上午,这起故意伤害案在通州法院开庭审理。
在法庭上,打人的商家徐某和贾某均表示认罪,并表示已赔偿了3名受害人31万元,获得了对方的谅解,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案情 衣服质量引纠纷 商家打伤打假人
据记者了解,两名被告人都有前科。
48岁的徐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半。47岁的贾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两人均是本市人。
两被告人在法庭上认罪 摄/记者 黑克
2016年4月15日14时许,徐某和打假人王先生在通州区蓝岛大厦门外,因衣服质量索赔问题发生纠纷,贾某、牛某(另案处理)与徐某一起对王先生及其同行的郭先生、魏先生拳打脚踢,致郭先生、魏先生双侧鼻骨骨折,王先生头皮及鼻部受伤。
经鉴定,郭先生、魏先生身体所受损伤均为轻伤二级,王先生身体所受损伤为轻微伤。
2016年4月16日14时许,徐某和贾某接民警电话后主动到通州分局梨园派出所接受审查。
公诉机关认为,两被告人与他人共同故意殴打被害人,致二人轻伤、一人轻微伤,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二人刑事责任。
证言 被人用鞋扇脸 被打后威胁不让报警
据打假人王先生证言,2016年3月,他在通州蓝岛大厦二层的某女装店分批购买了5件同款女装,共花费3600元。后来发现这5件衣服都有质量问题。
王先生把衣服送去检测,结果显示衣服质量与标牌不符。
此后,王先生找来朋友郭先生和魏先生一起到女装店协商解决,最后,由徐某出面商量。王先生说,“我说按照消法规定退一赔三,他张嘴就骂我,还用拳头打了我,我就说不和他解决了。”这时从商场出来十来个人,把他们拽上了一辆丰田车,开到了一个宠物店。
王先生称,在车里他们也遭到了殴打。下车后3人被带到一间屋子,一光头男子说白道黑道都行,问他想怎么解决。在此期间,王先生等人被人用鞋扇了脸,并挨了几顿拳脚。
最后,三人被强行塞了4000元,还被威胁说不要报警。离开后,王先生马上报警。
庭审 两被告人受审认罪 称太冲动求轻判
上午11时许,徐某和贾某被带入法庭。两人均表示认罪。
徐某说,媳妇在蓝岛大厦做服装生意,事发当天中午,媳妇打电话说与几个东北打假的过来要钱,于是他和对方联系约在大厦门口见面。
在赶过去的途中,徐某又给朋友贾某、牛某打电话让来大厦。徐某说,和王先生见面后,对方说他买的衣服是假冒伪劣商品,有检测报告,要求把衣服退了,再按照假一赔三共赔他1.1万元。“我听说后很生气,我说你们太缺德了,我们做生意赚钱也不容易,给不了你们这么多,你们就等着吧。”
王先生转身要走,徐某拉住他,双方推搡起来,这时贾某等人也到了,于是3人一起对王先生等人进行殴打,持续了两三分钟。
徐某称,“贾某和牛某虽然是我叫来的,但我不是叫他们来打架的。叫贾某是因为他要给媳妇买首饰,我让他来蓝岛大厦。叫牛某是因为他认识的人多,我想对方是专门干打假的,牛某可能认识,回头大家谈话也方便。”
徐某称,由于当时商城很乱,他想把对方赔衣服的事情谈好,就带着王先生等人到了自己的宠物店,呆了一个多小时,但没有限制对方的人身自由,只是谈事。后来他让店里的人送王先生等人回去了,还给了对方4000元补偿。
“我当时太冲动了,现在很后悔,我认罪服法,也愿意积极赔偿,希望法庭能对我从轻处罚。”徐某说。
贾某称,自己当时去大厦是给媳妇买首饰,看到徐某和一个人在大厦外撕扯就问怎么回事,徐某说对方讹钱,于是他也一起打起来。“我看见里面有个人用手机朝我们拍,后来知道他们是一伙的,于是让他把视频删了,并打了他一顿。”
据了解,事后徐某等3人向3名受害人赔偿31万元,获得了对方的谅解。
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继续。
文/记者 唐李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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