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4月1日讯 青岛新闻网记者从市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市交警部门在开通工行27处网上缴费领票网点缴费运行的基础上,经过积极与农行青岛分行系统联调和业务测试,于4月1日实现农行34处网上缴费领票网点缴费上线试运行。
据了解,市公安交警部门,以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为基础,会同相关单位研发建设了“互联网缴费系统”。该系统于2016年1月26日上线试运行。截止目前,已经完成22619笔互联网缴费业务,系统经过不断调试目前运行基本稳定。
据了解,我市广大驾驶人可登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sd.122.gov.cn)进行实名注册,绑定本人驾驶证和机动车进行交通违法网上处理后,选择相关代收银行进行交通违法罚款网上缴费。
如对网上交通违法信息有异议,请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实确认后再进行处理,以避免重复缴费。网上缴款是作为传统缴费方式的一种有益补充,农行163个代收网点将继续现场办理交通违法罚款缴纳业务。
网上缴费后领取非税票据:用户完成网上缴款后如需领取非税票据,请凭网上电子监控处理生成的处罚决定书编号(可在互联网服务平台网办进度中查看),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领票点领取财政非税票据。
目前我省互联网服务平台互联网缴费业务仍处于试运行阶段,广大交通参与者在体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信息反馈模块反映,也可电话咨询,网上违法处理业务:66572200,农行代收业务:95599,工行代收业务:95588。(青岛新闻网记者 陈志伟)
附:新开通的网上缴费农行领票(财政非税票据)网点
交通违法网上缴费指南
1、用户注册
登陆山东省交通厅交通安全综合管理平台(https://sd.122.gov.cn/),选择用户注册。
温馨提示:拥有本地机动车或驾驶证、且在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或驾驶证申领业务时填写的手机号码与现有手机号码相同的个人用户,可以进行网上注册。号码不同的请到各区市车管分所窗口修改联系方式。车主用户注册时需提供车牌号及发动机号,驾驶人用户提供驾驶证档案编号。
2、电子监控处理
互联网注册用户登录后,点击【违法处理业务】→【电子监控处理】进入电子监控处理流程。
温馨提示:为已绑定驾驶证和机动车的个人用户提供绑定机动车的电子监控违法记录处理功能,但只能处理罚款金额在200元以内的电子监控记录。
电子监控处理流程:【选择机动车】→ 【业务须知】→ 【选择监控记录】→ 【处罚信息预览】→ 【确认处罚信息】→ 点击【完成处理】→【进入电商平台缴费】→【票据领取】
步骤1:【选择机动车】
在该步骤,选择需要处理电子监控的机动车,界面如下图所示:
用户进入本页面时,如果没有绑定驾驶证,则点击“确定”按钮时会提示“未绑定驾驶证”。
步骤2:【业务须知】
在该步骤,请用户认真阅读其内容,包括:电子监控处理需要注意的各项内容和相关责任。同意的,勾选“阅读并同意”,点击【下一步】进入步骤3【选择监控记录】。
步骤3:【选择监控记录】
温馨提示:需要认真核对违法信息,如您对违法事实有异议,请前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
步骤4:【处罚信息预览】
步骤5:【确认处罚信息】
用户确认处罚信息,核对罚款金额及记分是否正确,输入手机验证码,系统会发送验证码至用户注册的手机号,输入验证码后点击“完成处理”按钮进入支付平台进行缴款。缴款罚款在线支付成功后电子监控才算处理成功。
3、缴纳罚款
互联网注册用户在互联网登录后,点击【违法处理业务】→【缴纳罚款】进入缴纳罚款流程。
业务流程:【业务须知】→【 选择决定书】(可直接输入处罚决定书编号进行缴费)→【进入电商平台缴费】→【票据领取】
操作说明
步骤1:【业务须知】
在该步骤,用户需认真阅读其内容,包括:办理罚款缴纳需要注意的各项内容和相关责任。同意的,勾选“阅读并同意”,点击【下一步】进入步骤2【选择决定书】。
步骤2:【选择决定书】
在该步骤,用户可直接决定书编号查询缴纳。
选择需要缴款的违法记录后,点击“确认缴款”按钮,跳转至支付平台进行支付。
步骤3:【进入电商平台缴费】
选择工商或农业银行卡进行支付,并选择票据领取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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