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价买低价卖,以这种方式倒卖燃油卡,听起来真的很新鲜。然而,2月22日,北京朝阳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件,一名女被告通过上述手段骗取现金流量。她谎称可以低价购买燃油卡,涉嫌诈骗8名被害人预付款、定金或余款239万余元,其中最大诈骗金额达130万余元。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6月至8月,被告人何某在朝阳区实施诈骗犯罪7起,谎称可以低价购买燃油卡,并向被害人收取预付款或定金及余款,诈骗被害人8人钱财共计239万元。事发前,何向其中一名受害人返还了10.8万元。
本案另一被告人李被控参与两起诈骗犯罪,涉案金额合计123万元。公诉机关认为,他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捏造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被告人何,女,34岁,无固定职业。他在法庭上声称,她确实有渠道低价购买燃油卡,但后来购买渠道出现了问题。公诉人询问渠道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何未能回答。
公诉人当庭宣读了何某的讯问笔录,笔录显示,何某在被指控犯罪期间,一直通过高价买卡、低价卖卡的方式进行现金流量交换。面值1000元的燃油卡何某向“卡商”索要的购买价格在991元至998元之间,但她发货的价格在800元左右。他解释说,因为急需还债和支付生活费,他用这种方式交换现金流,“拆东墙补西墙”。事发时,何已经拖欠了2000多张油卡,并且没有支付。
他对检察官提出的一些指控提出了反对意见。她认为,一些受害者在事故发生后联系不上她后报案。本来,她可以通过向家人或男友借钱来解决问题。
本案的另一名被告李是一家小超市的老板,因为经常买槟榔,所以他很了解李。他告诉李,他有一个便宜的方式来购买燃油卡,并把它开发成他的下一个家,以帮助她寻找客户。根据何的叙述,2020年7月,她因为无法支付,在自己小区的地下室里告诉了李真相,并让李帮忙拖住被害人赵一段时间,等她来筹卡或筹钱。
李某的辩护律师认为,李某也是诈骗的对象,因为何某一再表示自己可以兑现,李某越陷越深。而且,李介绍客户的款项也进入了何指定的账户。
但公诉人认为,当何某告知李某购买渠道存在问题以及高价买低价卖的情况时,李某应当知道何某没有能力套现油卡,但仍编造油卡并向被害人收取钱款,构成诈骗罪。
根据公诉人的量刑建议,何将面临十年以上的刑罚。法院将在任意时间对该案作出判决。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实习生郭
编辑:曾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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