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著名风险投资人 投资项目风险分析报告

股票代码:605020股票简称:永和股票公告号。 2021-023.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项目名称:邵武永和金堂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kt聚偏氟乙烯、3kt六氟环氧丙烷扩建项目(以政府相关部门最终备案名称为准)。

投资金额:预计总投资30661.57万元。

风险警告:

1.项目仍需办理政府相关部门的项目备案、环境评估、安全评估、能源评级等前置审批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导致项目审批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可能面临延期、变更、暂停或终止的风险。

2.本项目拟建设的聚偏氟乙烯总产能为10000吨/年(分两期建设)。具体初步方案如下(未来各品种产能规模可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产品4000吨/年,涂料3000吨/年,水膜1000吨/年,锂电池2000吨。随着未来各大厂商新建、扩建计划的实施,如果行业产能快速扩张或新能源行业增速达不到预期,可能会出现阶段性产能过剩、产品价格下行,进一步导致本项目效益达不到预期的风险。

3.到目前为止,该公司还没有生产聚偏氟乙烯或HFPO产品。虽然公司有相关技术储备,但该装置尚未投产。在新工厂的建设和运行期间,公司需要调试设备、工艺参数和实现最佳运行所需的其他要素。公司的技术和产品质量能否达到相应的技术标准以及达标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4.本项目建设期计划为36个月,一期工程预计达产时间为24个月,存在项目建设运营进度达不到预期的风险。相关产品高端客户认证要求高,锂电池PVDF认证周期可长达2年左右,能否进入其供应商序列尚不确定。目前公司没有在手订单或意向订单,存在收益不如预期的风险。

5.公司尚未实现原材料VDF的生产。子公司内蒙古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的VDF项目仍在建设中。建设进度能否与本项目相匹配,目前仍不确定。而且内蒙古到福建邵武的距离较远,存在一定的运输和原材料供应不足的风险。

6.本项目基于公司对自身条件和市场前景的判断。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后续变化。导致项目实际运营状况和盈利能力不如预期的风险。

一、投资概况

根据浙江永和制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结合氟化工的政策导向和市场发展趋势,公司全资子公司邵武永和金堂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邵武永和”)拟投资30661.57万元,在邵武永和现有厂区内建设年产10kt聚偏氟乙烯、3kt六氟环氧丙烷的扩建项目。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10kt聚偏氟乙烯和3kt六氟环氧丙烷扩建项目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是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年产10kt聚偏氟乙烯、3kt六氟环氧丙烷邵武永和扩建项目(以政府相关部门最终备案名称为准)。

(2)建设地点:余保留地

项目主要内容:

本次邵武永和投资建设建设内容分为一、二期建设工程,具体情况如下:

注:配套相应的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PVDF为聚偏氟乙烯,HFPO为六氟环氧丙烷。

(四)项目投资总额:上述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30,661.57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2,600.00万元,流动资金8061.57万元(含铺底流动资金2,418.47万元)。

(五)资金来源:本项目所需资金为公司自筹。

(六)项目建设周期:36个月。

三、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邵武永和为本项目的投资运营和管理主体,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邵武永和金塘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东颖

注册资本:55,832.06万元

注册地址:福建省邵武市金塘工业园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线、电缆经营,电线、电缆制造,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特种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

四、项目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项目是在邵武永和现有新型环保制冷剂及含氟聚合物等氟化工生产基地项目的基础上,新建年产10kt聚偏氟乙烯和3kt六氟环氧丙烷,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加快向下游高附加价值氟化学品延伸产业链,完善氟化工产业链一体化布局,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与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项目投资的风险分析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7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浙江省衢州市世纪大道893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1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衢州市世纪大道893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以用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以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在函件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请于2021年9月14日15:00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并进行电话确认。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请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文霞

电话:0570-3832502 传真:0570-3832781

邮箱:yhzqsw@qhyh.com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世纪大道893号

(二) 本次股东大会预计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自理。

(三)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4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任暨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郑庆女士的《辞职报告》。郑庆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一职,辞任后郑庆女士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监事会对郑庆女士担任监事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鉴于郑庆女士辞职将会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辞职申请将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期间,郑庆女士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推荐胡永忠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附件:胡永忠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30日

附件:

胡永忠先生简历

胡永忠,男,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曾就职于衢州市国际货运代理公司、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内蒙古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胡永忠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85,000股,占总股本比例为0.069%,与公司董事、监事、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5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周四)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16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童建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审计中心负责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章程》、《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规定,经审计委员会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聘任刘水芳女士为公司审计中心负责人,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审计中心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10kt聚偏氟乙烯和3kt六氟环氧丙烷扩建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并结合氟化工行业政策导向及市场发展趋势,为进一步延伸产业链,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公司在氟化工领域的综合竞争力,公司全资子公司邵武永和金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邵武永和”)投资30,661.57万元在邵武永和现有厂区内建设年产10kt聚偏氟乙烯和3kt六氟环氧丙烷扩建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10kt聚偏氟乙烯和3kt六氟环氧丙烷扩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9月15日下午14:00在浙江省衢州市世纪大道89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7)。

董事会

2021年8月30日

公司代码:605020 公司简称:永和股份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6月,我国宣布正式接受《蒙特利尔议定书》基加利修正案,该修正案将于2021年9月15日对我国正式生效。该修正案的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134—136页“第三代制冷剂的控制”之相关内容。如我国出台HFCs具体削减方案,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重大影响。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8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有关规定,将公司2021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公司产品对外销量低于产量主要是部分产品内供作为下游产品原料使用所致。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不含税)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不含税)

三、报告期内未发生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四、其他说明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也并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6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周四)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16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国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以决议的形式对本次半年度报告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推荐胡永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辞任暨补选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2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审计中心负责人的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审计中心负责人骆訚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骆訚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审计中心负责人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骆訚女士辞去公司审计中心负责人职务后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董事会对骆訚女士在担任公司审计中心负责人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中心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刘水芳女士为公司审计中心负责人,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附件:刘水芳女士简历

刘水芳女士简历

刘水芳,女,1983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2006年2月进入公司财务部工作至今,历任公司主办会计、财务部部长、财务中心副总经理。

刘水芳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占总股本比例为0.0375%,与公司董事、监事、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1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72号)批准,同意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667万股,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077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20,000万元变更为26,667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20,000万股变更为26,667万股。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并于2021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2021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股票发行完成后,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均发生了变化,现拟将《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章程日期变更为2021年8月,并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办理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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