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高级记者林萍实习生何郎朗
2021年,“十四五”伊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进程开启。司法机关如何在深化公司改革中进行业务创新?司法审判如何秉持“法律情怀”的逻辑规则,照顾个案的公平正义?
全国两会期间,纸媒(www.thepaper.cn)特别推出最高法十大业务部门系列访谈,梳理司法创新的经验与思考,以期探索新时代的审判改革。本次采访的嘉宾是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孟想。
【谈疫情期间的执行】
信息化助力工作落实不“停”,平均结案时间减少18天
澎湃新闻:新冠肺炎疫情给人民法院工作特别是执行工作带来严峻挑战。疫情期间,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总体情况如何?
孟祥:疫情确实给人们的生活和商业运作带来了许多挑战。许多执行案件无法顺利执行,许多需要当场执行的案件因疫情防控无法当场执行。同时,疫情期间,全国法院不少执行干警投身于防疫抗疫工作,特别是去年1-3月疫情最严重时期,湖北法院50%以上的执行干警下沉到抗疫一线,人案矛盾更加突出。
全国法院严格落实最高法院相关工作要求,以主动、主动、变压力为动力,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大力拓展线上执行,审慎开展线下执行,坚持诚信文明执行,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全面参与疫情防控,停止战斗和执行,努力把疫情对执行的影响降到最低。执行工作没有全面“停工”,整体运行处于稳定状态,保障了战“疫”和执行
从2020年法院案件总体情况看,与2019年同期相比,案件办理和执行管理的质量和效率指标均有所提升,呈现“三升两降”的特点,新收案件、结案和结案率上升,老案和未结案件下降,执行案件平均结案时间较去年同期减少18天。“基本解决执行难”三年期间,全国法院执行总金额为4.4万亿元。2020年,全国法院新收案件650多万件,实际执行额1.9万亿元,比“基本解决执行难”三年期间年均执行额多3000亿。侧面反映,我们的执法力度和效果并没有减少,反而不断加强,更多的真金白银及时放进了胜诉方的口袋。
澎湃新闻:你认为这些成就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孟祥: 2020年,全国法院各项执行指标高标准运行,整体执行工作平稳有序,这主要得益于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制度化、机制化,也离不开全国各级法院广大执行干警顶住压力、攻坚克难、迎难而上的辛勤付出。特别是与我们近年来坚持“一性两化”、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实施、加强实施工作“三统一”管理的工作思路密切相关。
疫情期间,网络查控、查询评估、网上拍卖、事项委托、应急指挥等系统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是全国
为解决疫情期间无法组织采样影响网上司法拍卖的问题,不少法院大胆创新,下大力气开启VR采样的“新时代”。北京、江苏、河南、陕西、宁夏、江西、广东、新疆等地法院在财产处置程序中充分引入和推广了VR技术,实现了“非接触式”的在线实景看样,既避免了传统现场看样带来的人员聚集和接触感染风险,又保证了财产处置工作的不间断,同时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司法成本。
受疫情影响,异地实施受阻。全国法院广泛运用执行指挥平台委托系统,积极开展网上委托模式,大量案件由受委托的地方法院执行。信息化实施管理模式的效果显现,作用充分彰显。
2020年全年,全国法院委托办理案件133.6万件,限时办结率为
98.7%,平均办理用时为5天,不仅极大的提升了工作效率,还免去了至少260万次以上的异地出行,节省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资金,为节约型社会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谈财产处置】
让更多真金白银及时装进胜诉当事人口袋
澎湃新闻:在财产查找和处置变现上,人民法院有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新成效?
孟祥:总的来说在三个方面持续发力。一是加强财产查找力度。完善网络查控系统,与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等16家单位和39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网,可以查询被执行人全国范围内的不动产、存款、金融理财产品、船舶、车辆、证券、网络资金等16类25项信息,有效覆盖被执行人主要财产形式和个人信息,极大提升了执行工作效率,实现了人民法院财产调查方式的根本变革。
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国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共查询案件9000.99万件,累计冻结资金13219.58亿元,查询房屋、土地等不动产信息18950.07万条,车辆11964.50万辆、证券13899.58亿股、渔船和船舶369.03万艘,网络资金561.71亿元。
二是创新财产发现机制。通过执行悬赏、委托审计、搜查等措施,线上线下相结合,拓宽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的渠道,扎紧逃避债务、隐匿财产的篱笆,加大被执行人赖账的难度和成本。福建平潭法院“委托公证+政府询价+异地处置”财产执行云处置模式,被国务院作为自由贸易区改革试点经验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三是加快财产处置速度。法院执行程序中查控到的财产,土地、房产、车辆、股权、知识产权等约占60%,需要通过评估、拍卖等方式变现后,才能向申请执行人支付。继2017年上线网络司法拍卖管理平台后,最高法院于2019年进一步研发上线全国法院询价评估系统,实现了评估拍卖全部网上办理,提升了财产评估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同时,与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等5大协会研究制定委托评估及评审工作规范,出台网络询价相关管理办法等4个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流程,确保询价及评估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高效。
截至2020年底,全国法院通过询价评估系统累计对23.3万案件中的40.8万件标的物确定参考价,全国法院网络拍卖270余万件次,成交72余万件,成交额1.4万亿余元,标的物成交率63.6%、为当事人节约佣金439亿余元。
【谈执行管理】
持续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健全“一案双查”工作机制
澎湃新闻:过去一年里,法院在执行规范化建设上,有何新的进展和成效?
孟祥:执行规范化建设,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中心工作之一,人民法院持之以恒严抓狠抓执行管理,持续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
继续扎紧“制度铁笼”。组成工作专班,牵头起草《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经广泛征求意见、反复研究论证,历时两年多时间,草案起草工作进展顺利,初步完成条文说明、条文沿革、现有规定、国外规定、调研情况、争议焦点、历次纪要等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各项工作正按计划推进。同时,认真开展贯彻民法典相关工作,对建国以来涉执行的48件司法解释逐条进行清理修订,此次清理,共废止涉执行司法解释6件,修改18件,保留24件。发布关于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涉疫情执行案件指导意见及通知,不断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制定《知识产权判决执行工作实施计划》《知识产权判决执行工作指南》,积极推动知识产权执行案件及时全面公开,不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
继续扎紧“数据铁笼”。优化升级执行指挥管理平台各项功能,充分发挥其日常监测、监管作用,上级法院发现下级法院存在违规行为的直接通过平台督办整改。建立终本案件动态管理机制,借助区块链技术研发“终本智能巡查系统”,并在湖南、上海法院试点使用,不断加强对终本案件的日常管理,严防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违规进入“终本库”。推动执行信息化“法院专网+互联网”服务和监管全覆盖。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密切协作,联合下发相关意见,推动所有执行检察监督案件纳入一个平台办理。
不断强化上级法院执行管理责任,健全“一案双查”工作机制,上线“一案双查”信息化系统,对违法违规执行以及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加强管理,上级法院对下监督管理责任进一步落实,执行干警作风明显转变。辽宁高院基于执行流程系统研发“执行廉政风险防控系统”,运用“制度+科技”手段,对执行工作风险点进行详细梳理,通过信息系统进行实时监控、自动提示、触发相应预警、再次超期“上锁”等,达到“可视化”防控执行廉政风险的实际效果,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督,实现对不规范执行行为的有效监管。
【谈执行理念】
平衡保护债权人和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探索信用修复机制
澎湃新闻:近年来,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强调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此应该如何正确理解和看待?
孟祥:近年来,人民法院在坚持执行工作力度不减的同时,坚持法治原则、比例原则,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平衡保护债权人和被执行人合法权益。
一方面,不断加大执行力度,为胜诉市场主体及时回笼资金,减轻资金周转压力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另一方面,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依法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同时,最大限度降低对被执行人的不利影响。坚决禁止超标的查封和乱查封,切实防止因违法执行、过度执行影响企业财产效用发挥和企业正常运营;选择对被执行人生产经营影响最小的查封措施,对能“活封”的财产,不进行“死封”,有效释放查封财产的使用价值和融资功能。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冻结上市公司质押股票工作的意见》,对《善意文明执行意见》的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就如何冻结质押股票、上市公司如何准确披露股票被冻结情况、质权人如何申请自行变价等问题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这对实践中人民法院和协助机关更好把握适用质押股票新型冻结方式具有重要意义。为减少执行工作对上市公司的不利影响,释放冻结财产的经济效能,维护和保障证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对于决定采取惩戒措施的被执行人,给予其一至三个月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就不再采取惩戒措施;发挥网络司法拍卖显著优势,加快财产变价流程,同时结合财产实际情况,把握好拍卖时机,适当选择自行变卖、融资等灵活变价方式,切实防止查封财产被低价处置;认真调查并全面披露拍卖财产现状,依法稳妥做好拍卖财产交接工作,严防违法损害买受人合法权益。等等。
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善意文明执行是在依法执行的基础上对执行工作提出的更加严格、更加规范、更加公正的要求,但绝不是要弱化执行力度,也不是要放松工作标准、降低工作要求,更不是为强制执行松绑,而是在依法加大执行力度的基础上,开展的更高层次、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执行;是在充分考量和平衡各方当事人利益,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尽可能减少对被执行人造成的不利影响。与此同时,我们始终要求坚决杜绝以“善意文明执行”之名,行消极执行、拖延执行或选择性执行之实,防止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
澎湃新闻:您刚才提到失信惩戒。据了解,目前最高法院正在探索建立守信激励和信用修复机制,失信惩戒与守信激励是什么关系?
孟祥:对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而言,失信惩戒与守信激励不可偏废。人民法院开展信用惩戒,有利于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得到社会各界高度赞扬。随着惩戒措施的效果逐步显现,社会各界对于惩戒的精准性、精细化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对此,人民法院在坚持对失信行为依法严惩的同时,正在细化信用惩戒分级机制,畅通信用惩戒救济渠道,探索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制度。在继续依法推进失信惩戒的同时,注重发挥正向激励作用,营造鼓励自动履行、支持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通过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的司法,给诚实而确无履行能力的人重新融入社会的机会。
目前,浙江、山东、江西、宁夏等多地法院正在开展自动履行正向激励和信用修复执行机制的探索,并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如山东法院实行预失信决定书制度,实现了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2020年1至11月,浙江宁波全市共完成信用修复1178件,修复后履行标的额3.65亿元。共发布自动履行证明1439份、诚信履行名单2215个,屏蔽失信名单1539个,解除限高措施1850个,推动相关银行共为42家企业、124名个人授信3.56亿元,发放贷款2.55亿元,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谈综合治理】
治理制度化、机制化不断夯实,努力从源头上解决执行难
澎湃新闻:我们关注到,2019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出台了关于加强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文件,当下贯彻落实情况如何?
孟祥:执行难综合治理制度化不断推进。全国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2019年“1号文件”,加强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深入推进审执分离,优化执行权配置,落实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执行工作机制。各地出台具体实施意见和任务分解方案,细化任务分工,确保各项执行联动机制落实到位,努力从源头上解决执行难问题。许多地区十分注重执行工作机制创新,努力探索综合治理执行难机制化、制度化新路径。
如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出台地方性法规,成立高规格切实解决执行难部门协作联动机制领导小组,常态化开展工作,促进综合治理执行难制度化、机制化;天津市成立由21家市直机关为成员单位的市司法裁判执行联动中心,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规资局等8家单位派员、带办公系统入驻市高院执行局协助开展执行工作,推进解决执行联动中困扰执行工作的源头性问题。新疆喀什地区疏勒县法院推动建立村镇协同执行、创新和解终结执行案件管理、督促被执行人善意文明履行义务试点工作,在全县各乡镇成立由乡镇党委书记或者政法委员牵头的协同执行工作专班,法院每月上旬、中旬向各乡镇专班推送执行案件台账,专班人员带案进村入户成为常态,依托脱贫攻坚工作中形成的农户收入表、“明白卡”等摸排被执行人财产,适时掌握被执行人财产动态信息,实现执行工作与“访惠聚”等中心工作深度融合。总的来看,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正在不断完善。
责任编辑:钟煜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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