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烧藤甲兵时场面多惨?小国一战近乎绝种,诸葛亮感叹:必损阳寿
文/商学野
自从《三国演义》问世之后,后世的读者都喜欢给其中的武将和谋士排名。俗话说: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在排名之中,三国第一武将公推就是吕布,这一点很少有人反对。
但给谋士排名就更加复杂一些,三国时期谋士众多,名声较大的比如诸葛亮、周瑜、庞统、贾诩、郭嘉、荀彧、法正、司马懿等等。这里面随便一位都在书中有出色的表现,但是在中国大部分人心目中,三国第一谋士绝对是诸葛孔明。
诸葛亮27岁出山辅佐刘皇叔,帮皇叔打下蜀汉的江山,在刘备死后他又六出祁山北伐曹魏,最后病死军中,真可谓"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诸葛亮在《三国演义》中经常用火攻,他“出山”的第一战就是"火烧博望坡"。此外,火烧新野、火烧赤壁、火烧藤甲兵、火烧上方谷都是他的经典之作。
诸葛亮爱用火攻,但是有一次火攻却成了他的心病。虽然这次火攻取得大胜,但是诸葛亮在看到战场惨剧之后,却说自己一定会因此折寿。此战,就是诸葛亮大破兀突骨的"火烧藤甲兵"。
那么,一生好用火攻的诸葛亮,为什么在火烧藤甲兵之后却说自己会因此"必损阳寿"呢?
一、 诸葛武侯,不是心慈手软之辈
首先我们可以确定,一生戎马的诸葛武侯,绝对不会心存妇人之仁。
在《三国演义》之中诸葛亮用过五次火计退兵,每次都取得了成功。除了在南中的"火烧藤甲兵"之外,其他的四次火计都是对曹魏的军队使用的。曾有人分析,诸葛亮之所以对"火烧藤甲兵"耿耿于怀,是因为南中的南蛮叛军都是蜀汉的子民,他们跟曹魏的敌军是不同的。杀敌人时多狠都行,但杀自己的子民让诸葛亮于心不忍。
这话乍听起来还有道理,其实稍加分析就能发现漏洞。
唐朝有这样一句诗:"凭君莫话封侯事,一将功成万骨枯。"这是唐朝诗人曹松在安史之乱后,路过江汉地区,看到原来繁荣富足的江汉平原变成"白骨露於野,千里无鸡鸣"的荒原,于是有感而发。
三国时期的中国连年战乱,诸侯彼此攻伐吞并,跨州连郡的一方霸主最多时达到十几个。那时候的诸侯和将军心目只有地盘、人口、以及军队,很难有所谓的"子民"这一概念。
比如刘备有十座城池,结果突然一座城池叛变或被攻占,那里面的百姓就不属于自己了。这些百姓马上就是自己的敌人,他们会加入敌军攻打自己,他们的粮食也会资助敌军。
古人说"慈不带兵",在这种乱世情况下,诸葛亮跟随刘备南征北战几十年,不可能对叛军有妇人之仁,因为用火攻就心怀愧疚。
其实诸葛亮之所以说自己此战"必损阳寿",是因为这次火攻有两处不同
二、历次火攻都为退兵,这次却是为杀人
诸葛亮一生多用水火之计,在武器装备比较落后的古代,水火都是能改变战局的武器。尤其是火攻,无论是博望坡那样的伏击,还是在赤壁之战中的主动出击,只要火势失去控制,敌军只能撤退。
以"火烧新野"和"火烧博望坡"为例,刘备大军撤出新野城,而在午夜十分,于新野城中放火引起敌军混乱;在博望坡,刘备甚至将自己的营帐点燃后撤退,诱敌深入。这样的火攻其实起的都是辅助作用,用火来达到恐吓、扰乱、引诱等等战术目的,而不是直接把火作为武器将敌人烧死。
就连"火烧赤壁"这样的主动进攻,孙刘联军也是凭借黄盖的战船乘东风冲入曹操的船阵,以烧掉舰队为主要目的。赤壁之战的曹军大部分都死在撤退的路上,或因缺乏粮草饿死,或不服水土而病死,并不是直接被烧死的。
要知道,古代可没有"汽油弹"这样的武器,要直接用火烧死敌人,本身就是很困难的事情。
但是"火烧藤甲兵"有点不同,藤甲兵的藤甲是穿在身上的,这次火攻是纯粹以杀死敌人为目的,而不是退敌。看着几万人身上着火在地上烧成炭,那种画面可能跟地狱没什么两样。
三国演义这样描写这段场面:"兀突骨并三万藤甲军,烧得互相拥抱,死于盘蛇谷中。孔明在山上往下看时,只见蛮兵被火烧的伸拳舒腿,大半被铁炮打的头脸粉碎,皆死于谷中,臭不可闻。"
看到这样的惨烈画面,数万人在哀嚎中活活烧死,别说孔明了,是个人都会心有余悸。
三、藤甲兵被灭,乌戈国也绝种了
"火烧藤甲兵"还带来了一个严重的后果,就是兀突骨所在的乌戈国绝种了,这也是孔明内心无法安宁的原因。
藤甲兵的首领是"兀突骨",他不是南中本部人,而是孟获请来的救兵。兀突骨来自一个叫做"乌戈国"的地方,据推测应该是今天的缅甸北部。当时南中地区一直往南到缅甸山区,其实已经在中原文明之外,一直到近代,这些山里都有很多独立的小民族在与世无争地生存,三国时期的"乌戈国"应该也是南方的一个小民族部落。
藤甲兵是乌戈国人组成的远征军,那时的一些少数民族可能一共就十几万人,除去老弱妇孺,3万大军真的算是倾国而出了。而"火烧藤甲兵"一战将这3万人几乎全部烧死,兀突骨自己都没能幸免,乌戈国这一脉几乎等于绝种。
诸葛亮在之后自己也说:"使乌戈国不留种类者,是吾之大罪也。"
诸葛亮在之后自责的点在于:自己得胜即可,不应该太过,将乌戈国人赶尽杀绝,不留种类。可以想象在当时的南蛮地区,乌戈国此战后从国王以下全国男丁多数战死,之后他们这一脉也就很难存续下去了,可能会被其他民族侵略,赶尽杀绝。
中国古代的兵法从不说非要把敌人斩尽杀绝,上兵从来都是"伐谋",不战而屈人之兵才是善者。将与自己并无深仇大恨的乌戈国灭种,在诸葛亮眼里这确实一大罪过。
四、 人到晚年,诸葛亮已知天命
最后,诸葛亮在南征之时其实已经进入了生命的晚年,天命二字,一直在他头上盘旋。
公元208年,诸葛亮受刘备三顾茅庐之恩,于是加入刘备手下,成为他兴复汉室的左膀右臂,这一年他才27岁。
而平定南中之时,诸葛亮已经是44岁了。
此时的他随刘备东征西讨17年,也经历了大起大落。
前期刘备屡战屡败,朝不保夕,几次几乎要被曹操擒杀。后来刘备根据隆中对的对策,借荆州,夺益州,称汉中王,雄踞一方,但是接着就是关羽大意失荆州,刘备夷陵之战兵败如山倒。
此时的诸葛亮经过十几年的征战,可能对天下之事也有了另一种看法。他不像27岁时那样踌躇满志了,在汉代,四五十岁就是正常人的平均寿命,诸葛亮44岁,可以说已到晚年。
十几年的军旅生涯,诸葛亮可能也会重新反思,天下生灵涂炭,百姓被兵祸蹂躏,无数士兵战死沙场,其实始作俑者,不就是他们这些"一时英雄"吗?
虽然行军打仗要杀伐果断,但是战后看到满地尸骨,诸葛亮也从中看到自己和天下英雄身上的罪过。上天有好生之德,而用兵打仗却杀生无数,自己逆天而行,所谓"必损阳寿",自然也是天命了。
参考资料:
1、《诸葛亮"七擒七纵"孟获解析》,刘耀辉
2、《诸葛亮南征线路考》,姜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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