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就业创业证申领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个体经营满一年可获创业补贴 江西出台灵活就业意见

1月6日,记者从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本省发行,支持自主创业、非全日制用工、新就业形式等灵活就业。对于重点人群,每户每年14400元是3年内减税免税的上限。首次创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每人可获得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引导流动商贩进入夜市规范发展

《意见》明确表示,要发挥贷款税收政策作用,支持自主创业发展。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供便捷高效的咨询登记服务。鼓励劳动者按照非禁入原则建立小规模经济实体,大力发展小店经济,支持发展一批创意店、特色店等经营实体,引导流动商贩进入夜市规范发展,打造人气强、有“烟火气”的小店聚集区。

对于下岗职工、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从事个体经营的重点群体,从其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当月起,根据规定,3年内,每户每年限额为14400元,实际应依次扣除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对于以新的就业形式在公共就业服务部门注册的创业者,如果符合国家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可以优先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和利息补贴。对下岗职工、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首次创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将按规定给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正常经营六个月以上的可提前申请50%的补贴资金。

鼓励网络货运平台公司在赣发展

支持平台经济等新业态发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加快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加快发展网络零售、移动出行、在线教育培训、互联网医疗、网络娱乐等产业,为劳动者居家办公、远程办公、兼职就业创造条件。

积极推动道路运输新业态发展,引导鼓励江西发展网络货运平台公司,引导各地做好网络车辆和网络货运平台许可工作。合理设置互联网平台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的监管规则,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降低服务费、特许经营权管理费等费用,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分阶段降低服务费,并提供用工管理、薪酬优化、管理咨询等服务,创造更多灵活就业岗位,吸引更多劳动者就业。

促进新职业的发布和应用。指导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按照国家新职业技能标准开展技能培训,提升新职业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和职业素质。

个体户等租赁国有房屋可减免3个月租金

优化业务审批服务。加大“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改革力度,引导劳动者规范有序经营。开通行业准入绿色通道,对需要办理相关行业准入许可的,实行“一站式”审批服务。

在政府指定的地点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身技能从事便民服务未依法取得许可的,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

提供低成本的现场支持。对国有房地产实行阶段性租金减免政策,鼓励各类业主减免或缓收租金,帮助个体户等灵活就业人员减轻租金负担。对于小型和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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