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咸宁市委宣传部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咸宁市关于“大学生引进计划”的实施意见》。五年内,全市拟引进10万名45岁以下人才,以高校毕业生(含高职院校)为主,到咸宁就业创业。《意见》从落户、住房保障、生活补贴、贷款融资、在职培训等9个方面给予30多项优惠政策。
《意见》显示,在咸就业创业,在咸没有自有住房的大学生,可以申请公租房。第一年免交租金,第二年减半。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缴纳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在本市范围内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的大学生,可申请1.5倍额度的公积金住房贷款,给予购房补贴8000元至1万元;如需购买共有产权试点房屋,购房款按市场价的70%支付,剩余30%由政府持有。在本市工作满5年后,可以按原价申请购买政府股票,居住满10年后,可以在市场上交易。
此外,35岁以下来咸宁就业并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将连续三年获得1500元至1万元不等的补贴;创业金额最高为个人20万元,合伙企业100万元,小微企业300万元;没有就业的直系亲属也可以推荐就业,未成年子女可以根据教育文士协调,优先办理转学和入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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