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阳光就业 安徽省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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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保”工作,全面落实“六保”要求,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1年就业补助资金(第三批)的通知》(川财社〔2021〕44号),凉山彝族自治州下达2021年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第三批)。

一、就业创业补贴资金主要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贴等支出。根据《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收入计入“1100248-社会保障与就业共同财务转移支付收入”,支出计入“20807-就业补贴”,并根据具体用途计入相关项目级科目。创业担保贷款利息补贴和补充创业担保贷款资金(原小额担保贷款利息补贴和补充小额担保贷款资金)不得从就业创业补贴资金中列支。

二、就业创业补贴资金的分配采用要素加项目的方法。要素分布主要考虑常住人口数量、登记失业人数、就业困难人数、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市场主体数量、自身努力程度、重点工作等因素。2021年重点工作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捕渔民就业创业。项目分配主要针对被评定为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大师工作室的,按规定标准给予补贴。同时,为促进县(市)消化使用剩余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本年度部分补助资金按各县(市)资金余额扣除。

3.补贴资金为直接资金,中央资金在大平台标注为“010102-非配套资金”,根据实际使用情况选择子节点数据;在直接系统中被标识为“直接资金的非本地对应安排”。省级资金在大平台标注为“010101-配套资金”,根据实际使用情况选择子节点数据;在直接系统中标记为“直接资金的本地对应安排”。上述标识贯穿资金拨付、拨付、使用的全过程,保持不变。请及时将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清晰。在预算指标文件和指标管理系统中,中央和省级资金要按来源分别列出,分别登录指标体系。

4.各县(市)要合理安排就业创业补贴资金,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要求,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贫困人口、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退役军人、已捕渔民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工作,加强就业帮扶政策落实。要密切关注就业领域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创业工作,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要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管理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5.享受补贴的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实施单位,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6〕201号)规定的适用范围进行分配,相关地区、部门要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符合《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的必须纳入政府采购。项目实施单位应建立se

七.为进一步加强预算全过程绩效管理,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按照《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卫发〔2019〕8号)要求,在组织预算执行中进行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今年10月底,国家将对全年各县(市)就业创业资金使用情况和资金使用绩效进行全面考核。达不到考核标准的县(市)将收回就业创业补贴资金,收回的资金用于弥补资金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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