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凌晨,二楼足浴店暖气管爆裂淹了一楼店面,并从一楼关闭的房门中流出。
童装店内被水“泡”过童鞋。
童装店内被水“泡”过童鞋。
新疆晨报讯(文/图/视频 记者 肖泽蓓)“几百件衣服和上百双童鞋全被管道水泡了,不能卖了。”2月6日,乌市南湖北路附近的壹号童仓店老板杨慧指着童装上的水渍和掉落的墙皮无奈地说,店内货物和装修损失约十万,赔偿却和楼上漏水的租户一直谈不拢。
2月6日11时许,新疆晨报记者走进位于乌市南湖北路附近的壹号童仓店,一股涂料味扑鼻而来。30多平方米的店面地上落有白色墙皮粉末,墙壁上挂着的童装,有些可以看到明显的白色涂料的印记,有些留有黄色水渍,库房的冬季童鞋的加绒部分和鞋垫都是潮湿的。
杨慧说,1月30日(大年初三)凌晨,她还在山东老家过年的时候,接到房东电话说,二楼暖气管爆裂,把她家淹了。“我马上让老公买了飞机票,大年初四就回乌市收拾店面了,我带着孩子乘火车紧接着也回到了乌市帮忙。”杨慧说。
新疆晨报记者看到杨慧的童装店旁紧挨着一家鞋店和一家打印店,这三家门面楼上是一家足浴店,正是该足浴店暖气管爆裂,将楼下这三家店面淹了。目前,打印店老板邹先生因湖北老家有事,要在2月8日才能回乌市定损,鞋店老板谢先生因店面三月到期不再续约,便要求足浴店赔偿部分损坏货物即可。
“我要长期营业,店面被泡坏的房顶、墙角需要重新装修,还得再购买沙发,被管道水泡过的童装也不能再卖给客户。”杨慧拿着她的进货单说,一件童装进价在50元左右,库房和店面挂着的童装有几百件,还有被泡湿的童鞋和基本装修费,损失共计约10万元。
杨慧表示,她为了尽早开业,自己愿意承担5万元,希望房东和足浴店老板承担其余费用,但这两天却找不到足浴店老板了,她实在焦急。
新疆晨报记者看到二楼足浴店大门上贴着“春节放假”字样的字条,字条上还有联系电话。拨通电话后,足浴店老板余女士说,她得知自家暖气管意外爆裂后,2月1日便到店中清理。“我的店面积水快20厘米,墙角全泡坏了,损失很大。确实也泡坏了楼下的货,我愿意承担1.5万元的费用。”余女士说,希望杨慧能和房东好好沟通,由房东承担20%的费用。
杜斌是这四家店面的房东,他说:“根据租房合同,暖气管道和装修部分应由乙方(租户)承担。我也一直在帮忙打扫租客房间和协调赔偿,希望他们都能尽快营业。”
那么,杨慧的损失到底该由谁赔?新疆思睿律师事务所袁波认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如果房东在租房协议中有明确的免责协议,那就应由租户承担赔偿费用。“由于楼上租户未尽到正常的物业看护责任,给楼下造成的损失应由楼上租户承担。”袁波说,若双方协商不成,则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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