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山西吕梁枪决三名故意杀人犯。其中一名罪犯在2018杀害了一名14岁女初中生张某某。
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8日发布的布告显示:故意杀人犯张艳红,男,1985年7月14日于山西省临县,文盲,农民。
被告人张艳红与被害人张某某(女,殁年14岁)的母亲乔某某,系婚外情关系。后张艳红怀疑乔某某与其他男子有不正当关系,心生怨恨,欲报复乔某某。2018年6月20日6时许,张艳红在山西省临县东关街与乔某某见面,二人不欢而散。后张艳红到临县县城乔某某的租住处,见到乔某某的女儿张某某,以乔某某以要找张某某为由,带走张某某,后又驾驶农用三轮车(陕K56921)将张某某骗至临县木瓜坪乡杨家崖村石化沟西沟一偏僻处。张某某发现被骗欲逃走时,被张艳红打晕在地。张艳红欲用铁锹掩埋张某某时,发现张某某苏醒,随即用手掐住张某某的脖子,直至其认为张某某死亡后,将张某某掩埋于附近沟壕内,致张某某窒息死亡。
该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已于2021年1月8日将罪犯张艳红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据了解,张某某遇害后,家属一度以为孩子离家失踪。家属曾发布的寻人启事称,张某某,女,14岁,临县三中初一学生,2018年6月20日离家。离家时身穿校服,蓝色牛仔裤,小白鞋。
据2018年7月11日当地电视台报道,6月21日,被害人母亲报案,称在县三中上学的女儿失踪,一直没回家,手机也无法接通,家人朋友四处寻找无果。接报后,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民警展开调查,同时向社会发布寻人启事。此案发生在人员密集的城区,社会议论纷纷,影响极大。民警围绕受害人失踪前的活动轨迹展开摸排,经过几天的走访摸排后,民警调查得知,张艳红有重大作案嫌疑,但张艳红起初拒不承认犯罪事实。民警在掌握了大量证据的基础上,最终张艳红交代了杀人埋尸的犯罪事实。来源: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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