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海峡导报记者钱玲玲)好消息又来了!为进一步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支持创业就业,市人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支持带动就业促进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进一步降低申请门槛,扩大创业支持对象范围。申请受理已于本月开始,符合条件的厦门市制造者可登录厦门市I就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s://app.hrss.xm.gov.cn/ggfwwt-auth/zdcypt/in-dex)进行申请。《通知》支持个人自主创业。自主创业扶持对象2019年1月1日后在厦门设立经营主体,符合创业项目启动补助条件的,给予一次性启动补助5000元。
自主创业扶持对象2019年1月1日后在厦门设立经营主体。符合创业场地补贴条件的,可给予创业场地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为36个月。前12个月、13-24个月、25-36个月的补贴标准分别为600元、400元、300元。
自主创业扶持对象2019年1月1日后在厦门设立经营主体。招聘一人就业,符合创业项目带动就业激励条件的,给予一次性就业激励2000元,年度奖励不超过1万元。
经专家评审,入选市级创业项目资源库并参加成果展示推介活动的,每个项目将给予入库项目奖励2000元。
在市人社部门组织的创业创新大赛和优秀创业项目评选活动中,获得市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和3万元。
厦门还将组织专业对口、经验丰富的创业指导专家,为有创业意愿的创业初期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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