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下午,普宁市公安局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民警到普宁二中实验学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以下简称《管理法》)“普法”宣传活动。学校学生会干部、团员代表、广大师生共五百多人参加了此次活动。
活动现场摆放了普法宣传展板,图文并茂地展示了《管理法》的基本内容,并通过大屏幕播放动画视频。本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近千份,解答前来咨询人数近百人次。通过活动,切实提高了该校广大师生对《管理法》的了解和认识,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效果。
为积极适应境外非政府组织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切实保障其在华合法权益,依法规范其在华活动,更好地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我国制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并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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