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NEW YEAR
拆“危”房除“闲”房
对改善群众住房条件和安全
有着重要意义
不仅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
美化农村生活环境
也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持续推进乡村振兴
元江农村有危房闲置旧房的注意了
盘活利用方案来了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农业农村优 先发展,把破解农村危房闲置旧房难题作为推进农业农村现 代化的重要抓手,作为全面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强化指导服务,注重示范带动,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投入“三农”,大力 发展农业农村新业态,充分盘活利用村庄闲置土地资源 ,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推进美丽乡村 建设,促进全面振兴。
基本原则
——先易后难 、试点先行 。区分轻重缓急,掌握规律、把握方法 ,合理制定拆除方案,不搞“一刀切”。因地制宜,精准科学确定试点,以点带面、稳步推进。
——探索创新、稳中求进。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三变”改革和“三权分置”等改革工作,创新农村危房闲置旧房拆除盘活利用途径,妥善化解和处置权属纠纷、遗留问题,总结经验,树立典型。
——农民增收、集体受益。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严守法规政策不逾越、群众权益不受损“两 条底线”,充分发挥村级组织主动性,统筹处理村级集体、农户、投资主体的权益关系,形成多方共赢的良好格局。
——分类施策、规划引领。服从县、乡两级国土空间规划,充分考虑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环境容量、产业基础和历史文化传承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村庄类型和划定村庄建设边界,与“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充分衔接,与乡村产业发展规划相匹配,优化空间布局 ,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保护为先 、综合开发 。坚持原址保护,顺应自然,合理保护生态和古村落、古建筑、古民居等历史性建筑。因地制宜,盘活资源,绿色发展,共建共享,激发农村发展内生活力。
目标任务
拆除确定范围内的所有农村危房闲置旧房及废弃建筑物,建立数据库,盘活利用率达60%以上。建立基本完善的农村拆后闲置土地盘活利用机制,促进乡村旅游、农事体验、健康养老、休闲度假等相关产业逐步发展壮大,农民住房财产性和经营性收入明显增长 ,农村发展活力不断提升,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工作措施
( 一 )摸清现状底数
全面摸排农村危房闲置旧房结构、类型、用途、占地面积及是否享受过有关政策、是否有合法手续等情况,并进行全要素登记,结合“数字元江”建设,开发管理软件,建立元江县农村危房闲置旧房安心拆除盘活利用土地动态信息库,各乡镇( 街道 )、村( 社区 )分别明确一名管理人员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更新和发布。
( 二 )明确拆除范围
农村危房闲置旧房拆除范围为:在农村已建盖新住房,老旧房子没有居住需求的房屋;未建盖新住房,但在村组内有多处房屋,没有居住需求的房屋;长期闲置的危旧房屋;残垣断壁;其他临违建( 构)筑物;符合收回条件的空闲宅基地、房屋坍塌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房屋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按《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 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由村级集体收回。
( 三 )开展“房地一体”确权
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对历史原因形成的“一户多宅” 和宅基地面积超标的,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按照“一村一策”“ 一组一策”的相关要求,通过村民“一事一议”后,采取有偿使用的办法实施有效调控。在2020年农村不动产( 土地 )确权 登记的基础上,全面启动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明晰农村土地和房屋不动产权属,为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奠定基础。
( 四 )强化政策保障
坚持保障农户原有权益不变,在房屋拆除前,进行拍照留档登记 ,并在房屋拆除后,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向原户主颁发原有地上建( 构 )筑物拆除说明书 ,详细标定拆除房屋建筑物四至界限、用途、面积、所有人等相关内容,拆除后的土地由农户留作花园、果园、菜园和停车位等继续使用。完善资金保障机制,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及专业团队加入,构建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资金保障体系,有效保障宅基地退出补偿和综合开发利用等方面资金需求。加强拆除房屋原有权利人权益保障,按照“一村一策”的原则,在符合“一户一宅”相关规定情况下,由村级集体给予一定补偿后腾退原有宅基地的,房屋原有权利人可根据自身需求在 村级集体新规划安置区内有偿认购宅基地。建立符合市场规律的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激励和规范有序流转机制,结合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相关工作,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推动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建立完善农房经营权价值评估、抵押物处置及抵押贷款风险缓释补偿机制,引导流转农房经营权依法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形成政府、村级集体、农户、企业和消费者“五赢”局面。
( 五 )推进土地多元利用
实施土地增减挂钩项目,房屋拆除后,连片规模达到具备实施土地增减挂钩项目条件的,通过争取土地增减挂钩项目,逐步产生效益。对拆除后连片面积不大,暂时不用于规划建设的土地,由农户管理打造成小花园、小菜园、小果园等农村庭院风景,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按照美丽乡村建设要求,由村级集体统一规划,在房屋拆除后腾退的土地上布局新增住宅,修建健身路径、篮球场、羽毛球场、老年活动场所等全民健身娱乐场地及停车场地,丰富农村精神文化生活。在满足规划和用途管控的前提下,村级集体可以自营、出租、入股、联营等方式,将收回的宅基地用于发展乡村民宿、健康养老、民俗展览、创意办公、乡村旅游和农产品冷链、初加工、仓储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对拆除后连片面积有一定规模,且村组暂无建设需求的土地,可以通过流转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流转给村级集体,由村级集体统一经营或对外招商经营,创办乡村旅游、家庭农场、休闲农业、乡村酒店、创客中心等新型经营主体 ,盘活闲置土地,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支持 支持 支持
拆除后,家里又多一个
小花园、小菜园、小果园
这就是很多人向往的农村生活
来源:中共元江县委办公室
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孙桂江
审核:刘政佳
责编:方丽波
监制:杨建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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