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条内容为“贵州省凯里市750万急招一名男性代为坐牢”的微信在朋友圈内疯转,引发网友热议。记者拨通所留电话核实得知,“急招男性代替坐牢”的内容,完全是朋友的恶搞。
泰州网警巡查发现,类似的恶搞在上海、广东、浙江、河南等地也发生过。
网警提示
请广大网友千万不要编造或转发类似信息。根据法律规定,无论编造还是明知虚假信息还转发的,当造成重大影响时,都可以追究首次发帖人和转发人的责任。如果不是虚假消息,那么不管是发帖人还是代替坐牢的人,都涉嫌包庇罪、妨碍作证罪或伪证罪。
网警普法
如果是假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刑法修正案(九)——现行刑法第291条
增加一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是真的
刑法第310条【包庇罪】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刑法第307条【妨碍作证罪】
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305条【伪证罪】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文来自嫁给你投稿,不代表胡巴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hu85.com/362221.html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xxxxx@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