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出租个人微信号
就能日赚百元?
面对如此轻松的“兼职”
5名在校学生没有过多犹豫
将名下的微信号借给陌生网友
然而后果……
5月11日,南宁市巡警(反诈)支队在南宁市西乡塘区某学校抓获涉嫌帮助诈骗分子“跑分”洗钱的5名嫌疑人。
因涉嫌帮助诈骗分子“跑分”洗钱,5名在校生被警方抓获
今年4月初,学生小蒋通过某款兼职软件看到诱人发帖称,可以高价租用微信账号。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小蒋通过发帖信息上的QQ号添加了网友“小飞”。“小飞”承诺,凡租用的微信账号,可每天每个支付180元,并且是日结。
在小蒋看来,这样的兼职方式轻松又来钱快,在出租自己微信账号的同时,还发展了同班的4名同学加入,并支付每个微信账号每天70至150元人民币不等的租金,以从中赚取差价。
每次“小飞”需要租用微信账号时,都会发送一个二维码让小蒋扫码登录,用领取支付宝口令红包的方式结算租金。究竟“小飞”租用微信账号有何目的,是否涉嫌违法?对于这个问题小蒋曾提出疑问,而“小飞”只是模糊回答称用于软件推广,贪图小利的小蒋就未继续深究。
5月11日,南宁市巡警(反诈)支队在校内抓获涉嫌帮助诈骗分子“跑分”洗钱的小蒋等5名嫌疑人。至案发时,小蒋等人共通过租赁微信账号的方式获利人民币700余元。目前,小蒋等5名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案件还在进一步深挖中。
◤以案说法
当前一些诈骗分子会打着“网络兼职、低投入、高回报”旗号,吸引群众,尤其是一些年轻人,出租出借自己的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账号,为其诈骗犯罪“洗钱”。办案民警表示,该类案件的涉案人员往往认为自己仅仅是贩卖个人信息、出售出租自己的微信账号等获利,并没有直接参与犯罪,不会触犯法律。
实际上,帮助诈骗等违法犯罪团伙进行洗钱活动,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参与者需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且帮助洗钱的涉案第三方账户将被公安机关依法冻结,直接影响个人征信,涉嫌犯罪还将受到法律惩处。
民警也特别提醒广大群众,一定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信息,警惕“跑分”陷阱,不要轻易被不切实际的高额利润所诱惑,更不要随意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和支付账号等,以免沦为犯罪分子实施违法犯罪的帮凶。
来源: 南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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