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日前公开日北京正阳深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珠海必要科技有限公司相关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二审判决结果,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原判,正阳深思公司被判删除其发布的涉案文章,通过“科技E侠”微信公众号连续十日发布致歉声明、向必要公司赔礼道歉,赔偿必要经济损失40000元、公证费7748元、律师费5000元。
天眼查App显示,正阳深思公司于2020年6月1日分别在其运营的下列网站端口中发布涉案文章《真大牌还是假莆田,必要商城的C2M谎言》,内容包括必要商城的套路来了——隐藏在购物环节中的“霸王条款”“坑”你不商量。必要商城中的产品基本“零差评”,好评率多设定在99%左右,同时消费者永远不会刷到“中差评”评论,因为屏蔽中差评成为必要商城获得消费者高满意度的秘籍等。
必要公司认为涉案文章侵犯侵犯其名誉权,请求法院判令正阳深思公司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及为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20万元。
正阳深思公司主张涉案文章所称内容具有事实依据,不存在诽谤等侵权行为。正阳深思公司提交《南方周末》等微信公证号文章截图,以证明正阳深思公司没有侵害珠海必要公司名誉权的故意;提交知乎话题“必要上的东西怎么样?靠谱么”“必要这个APP怎么样”“必要商城怎么样?说说必要商城的购物体验”“必要商城真的靠谱吗?”“必要商城,网易严选所谓的大牌原厂产品质量到底和真正的大牌相比怎么样?”截屏、虎扑话题“有人了解必要商城吗?这上面的东西怎么样?靠谱不?”截图以证明涉案文章具有事实依据,能够对应文章的出处;相关网页截图,以证明互联网上存在大量质疑珠海必要公司经营模式的文章。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涉案文章中包含“真大牌还是假莆田,必要商城的C2M谎言”及正文中的“无效是小,‘烂脸’事大”,“必要商城涉嫌以C2M的名义售假”,“这款APP涉及卖假货,买完后有质量问题都不知道找谁”等明显含有贬损性的用语,正阳深思公司虽抗辩涉案文章具有事实依据,但并未提供有效证据能够证明其内容来源的可信性,其所提供的在必要商城APP的下单情况亦不足以证明其对容易引发争议的内容进行了必要的调查,不能确认涉案文章争议内容属实。且假使正阳深思公司提交的证据材料具有一定的事实依据,正阳深思公司在涉案文章中的言论,也明显超过舆论监督的限度,构成使用不当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侵害珠海必要公司的名誉权,应当承担相关侵权责任,不久前一审做出上述判决。
正阳深思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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