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你熟悉的观点,西方现代政治的标准格式就是三权分立。英国是现代西方政治的领头羊,当然是三权分立的。但白芝浩一上来就告诉你,英国真的不是三权分立。
先看看三权分立是什么,简单来说,三权分立是指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相互独立,每种权力都由专门的机构和人员来操持,每种权力都不受其他两者的干预。那三权分立怎么成了英国特色的呢?说英国是最典型的三权分立,主要出自两个大人物,一个是英国人洛克,一个是法国人孟德斯鸠。洛克是英国光荣革命的代言人,他的《政府论》是公认的现代自由民主政治的经典。
而且,这本书为光荣革命辩护,后世的人们合情合理地就把书里面讲的三权分立,看成光荣革命的政治成果。法国人孟德斯鸠是启蒙运动的代言人,他的《论法的精神》是公认的三权分立学说最经典的阐述,把洛克没完全说明白的地方都说明白了。而且,孟德斯鸠在书里公开说英国的政治是最好的,所以后世的人们合情合理地就把他书里面讲的三权分立看成了英国政治的精华。
而且,两个大人物都强调,三权光是分立还不够,它们之间还得制衡,所以确切地说,由他们树立起来的现代政治的好框架,叫三权分立还不确切,分权制衡更好。美国革命兴起,国父们说自己读的都是洛克、孟德斯鸠,就是按他们的指点建立美国的分权制衡,写成了宪法。随着美国的日益强大,美国不断地讲自己的制度优越性,三权分立就逐渐被神化了,变成了全世界理解西方政治最显眼的标签。
白芝浩公开反对用分权制衡来解释英国宪法对英国权力基本框架的规定。他用了一个新套路,把英国制度分成了两个部分,富于尊严的部分和富于效率的部分。我先解释他的新框架,然后再跟你讲这个框架为什么比三权分立好。
“富于尊严的部分”是由君主与贵族院来承担。这部分是从历史中传承下来的,古老、庄严而又神秘。虽然经历了数个时代的变革,功能和地位已经大不如前,但它依旧能够激发和保留人们的崇敬之心,而崇敬之心是获得权威的必要前提。所以,这部分是最贴近人民政治心理和政治情感的东西,它并不完全存在于法律当中,主要是属于政治。
“富于效率的部分”是由内阁与平民院来实现。这部分充满了现代精神气质,它强调个人的基本权利,强调民主,运行规则简单有效。这部分真正负责行使权力。
“富于尊严的部分”和“富于效率的部分”相互合作,前者负责汲取权威,后者负责运用权威。你可以把英国制度看成一个大银行,把权威看成钱。“富于尊严的部分”负责筹钱,“富于效率的部分”负责花钱。它们的基本职责和运作规则不同,但必须相互合作。
女王和贵族院负责“筹钱”。钱筹不来,内阁和平民院就没得花,国家就是个没米下锅的穷光蛋。反过来,内阁和平民院负责“花钱”。钱花得不不科学、不合理、不让人民满意,女王和贵族院就成了“骗钱”的祸害,国家就是个欺世盗名的庞氏骗局。
经过这么一说,好多三权分立解释不了的大问题就迎刃而解了。比如,女王为什么对英国来说是必需的;贵族院尽管不民主,看起来也没大用,也必须留着;内阁和平民院的复杂关系;女王和首相的微妙关系等等。我们先简单总结一下尊严与效率二分法的优点。
第一,它能够把英国政治制度和运作的实况说得更明白。相比而言,用三权分立看英国制度,更像用现成的框架去套,好像也能说出点什么,但多少有点似是而非,没有完全说在点上。更重要的是,三权分立很难解释英国制度的动态运行,它把握不了活的英国宪法。
第二,尊严与效率的二分法打破了我们对现代政治发展的一般认知。三权分立并不是永恒的金科玉律,也不是每个国家政治现代化的标准格式。英国是第一个政治现代化的国家,但它并不是按照三权分立的原理建立起来的,更没有因为这个原理,抛弃了自己的传统。英国政治成功的秘诀,在于兼顾了尊严和效率,而不是刻板地划分了权力。
第三,尊严与效率的二分法提醒我们,所有国家要搞得好,必须兼得尊严和效率。让国家汲取权威和运用权威的部分按照自己的职能运转,它们之间又能够通力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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