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告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号文件(金彩〔2020〕1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2021年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及用途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身体健康,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无固定工作,年龄57周岁男,47周岁以下女: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军队转业退役人员、高校毕业生、刑满释放人员、产能过剩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个体户、网商、建卡贫困户、个体户、 个体户或合伙组织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提交申请时,其配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外,不得有其他贷款。
2、创业担保贷款用于借款人的创业启动资金和流动资金周转、技术改造、扩大再生产等生产经营活动。
二、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期限和利息
向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限额为20万元;借款人合资企业最高额度不超过130万元。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LPR-150BP以下部分的利息由借款人承担,其余部分由财政补贴。
三.创业担保贷款担保人条件
自然人反担保: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在职人员(与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担任反担保人。反担保人不能同时为第二贷款申请人提供反担保,且在所有金融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男性年龄55岁,女性年龄50岁以下(国有企业女职工47岁)。单位出具的反担保证明金融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退休五年以上的员工无其他担保。
四、创业担保贷款办理
1、线上申请程序:关注“邮储银行河北省分行”微信微信官方账号,点击“邮政金融”进入贷款专区,选择“业务担保贷款”,填写并提交基本信息。经办银行、担保中心线上审核、线下评估,符合条件的签约放款。
2、线下申请程序:借款人携带《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个人信用报告》(夫妻双方)等材料进行咨询,填写并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现场核实、签字、出借。
3、办理地址: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7楼701室
电话:6150199
2021年3月31日
来源: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谢宝硕中原
审核:王兵
签发人:董明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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