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经济日报中国甘肃网4日30日讯 报道(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段瑞军)4月29日,平凉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平凉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新闻发布会。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平凉市政府发布《平凉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二十条》 《平凉市招商引资项目市级奖励办法》号文,对于扩大招商引资规模,促进平凉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二十条》提出,对投资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新引进项目,市政府给予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的企业奖励;投资额在1亿元以下的项目,由落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平凉工业园管委会给予奖励。鼓励本市存量外商投资企业、投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增资扩股或利润再投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到引进投资项目奖励条件的,按奖励标准给予奖励。对新引进的新的大投资煤化工项目,或能填补平凉市产业空白的大投资重大项目,将通过“一案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和奖励。招商引资企业依法在“新三板”挂牌,一次性扶持100万元;对于“创业板”、“中小板”上市公司及募投项目,将一次性支持500万元;对“主板”上市企业,一次性支持1000万元。对“四有”至“四无”投资企业,市政府给予每户10万元奖励。矿产资源开发、房地产开发、商业综合体开发、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基金投资项目和非市场化基础设施项目不纳入奖励范围。
《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二十条》循环农业项目奖励为:对新设立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按新增地方留成税(5年以内)等额奖励。对投资5000万元以上不满1亿元的新建科技研发、技术创新、良种繁育基地、标准化养殖场(小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市政府给予投资金额2%的一次性奖励。对新引进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享受市级农业产业化经营贴息贷款、农业产业担保贷款、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申请省级补贴220万元,用于新建仓储能力1万吨以上的冷链物流设施;新建储存量100-1000吨的中小型保鲜仓库,申报省级奖励资金,每100吨储存量奖励15万元,每座保鲜仓库最高奖励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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