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回忆“副食店”的文章经常说老北京人管它叫“合作社”。其实“副食店”和“合作社”是有区别的。
五六十年代的北京,胡同深处有成千上万个卖油、盐、酱、醋副食的“合作社”。它们是解放初北京市民用你的二三万元(旧币,相当于现在的二三毛钱)建的副食店。他们还从事废物回收,被称为“合作社”。全称应该叫“合作供销合作社”。他们自筹资金,属于集体单位。筹集资金的公民被称为“会员”。这种经营是从京郊农村流传下来的一种集体经济模式,主要是在没有国营杂货店的小巷子里组成,以方便周边居民的生活。每年年底,“会员”会根据自己的经营情况分红,可以分两三毛钱的货,平时买东西的时候还是会付钱的。
以前胡同只有三五个人,三五个房间,经济上自负盈亏,灵活机动。记得1965年《北京晚报》,有报道说一个巷子里的“合作社”经理挪用货款,居委会主任组织全体营业员(共4人)召开批评会。我家住在这条巷子附近,邻居知道被曝光的经理和被曝光的女店员是两张嘴,回家经常打架。在政府大力宣传无产阶级积极分子“四清”、积极曝光领导的政治环境下,媳妇“傻乎乎地”曝光了经理老公,后来她说“后悔死了”。
196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废除了“资产阶级特权”,胡同市民“社员”失去了年底分红的权利。一些老北京市民还保留着“社员”投资“合作社”的证明。1968年“文化大革命”期间,胡同的合作社售货员“集体造反”,要求一视同仁。于是,北京胡同上千家合作社升级为国营副食店,相当于1956年公私合营建立的国营副食店的售货员。他们心理平衡,“合作社”由各区副食品公司统一管理。
解放后,全国数百万农村成立了“合作社”,全称“供销社”,基本上一村一户,由全国、省、县、公社合作社总部管理。除了管理村民的日常生活用品,它还是化肥、农药、农业机械和工具等的供应点。在一个较大的村庄里,“供销合作社”是一个小百货商店,在那里你可以买到布、衣服、鞋帽、脸盆等。农村插队的青年知识分子都知道。一些农村合作社仍然存在,中国合作公司的官方衙门也仍然存在。我曾经问过北京合作社总部(陶然亭路与我们公司相邻)的领导,“你们现在关心什么?”他笑着说:“我们有很多大仓库,现在最大的生意就是储存和销售烟花爆竹。”
旧社会,在北京几条胡同交汇的相对繁华的地区,有精明的商人开的杂货店,店主大多来自山西。1956年,私人杂货店变成了国有企业,叫做“副食店”,简称“副食店”。计划中的货物由国家统一分配,销售人员赚取工资。全区副食店全部经营入账。比如“沙井杂货铺”、“六条杂货铺”、“北宗埠胡同杂货铺”等。四个城区有数百家“杂货店”。
“六大副食店”,位于东四六条中间,是铁匠营等五条胡同交汇的繁华地段。“北宗埠胡同杂货铺”曾经是山西临汾人开的烟酒杂货铺。位于北中埠胡同路东侧,前赵家老斜对面
1919年5月4日,北大学生放火烧了赵家楼,痛打了曹汝霖,这是所有中国人都知道的。当时受伤的张宗祥跑进这家杂货店避难。根据北京警察局的历史记载,被打得浑身是血的张宗祥从东院出来,从东门逃到了城隍庙街(今北宗埠胡同)附近的东乡城食杂店。这家杂货店只有两个人,父亲青香和儿子兴宇。青香证实,在五四运动当天下午4点,一名三十多岁的白人胖子带着一名身穿汗衫浑身是血的男子来到店里,要求“逃跑,逃跑”。他在警察厅描述道:“躲在后面的柜子里.学生们看到了。学生们第一次进来时,那个三十多岁的白胖子拿出了名片。当学生们看到并说不(指外交部长卢)时,他们就退了下来。后来,许多学生又来了,包围了我的商店.(学生们)回去了,大家都吃饱了.20多人发现有人浑身是血。”他说,白胖子闫晓婷在现场“拦不住他”。
ize:15px;”>1956年公私合营后,北京胡同里冒出众多“副食店”与“合作社”并存。一般来说,“副食店”属于国营,在计划经济时期,是市民凭本购买东西的主要地方,规模较大,还卖水果和蔬菜,物资来源充足;而“合作社”规模较小,政府不把紧缺商品批发给“合作社”。“合作社”也就自行采购酱油醋酱咸盐水疙瘩之类。到了六十年代末,全变成“国营副食店”了,二者经营的货品也就基本差不多了。
老北京人说话爱使用“儿化音”,往往把“合作社”念成“合儿社”,但更多老北京人把规模较小的“合作社”和“副食店”统称“小铺儿”。那时候的“小铺儿”都是附近老街坊们每天光顾的地方,售货员与街坊们大部分都熟悉。您骑自行车上班路过“小铺儿”,走进去说,“来包工农(二毛钱一包‘工农牌’香烟),明儿给钱啊。”,保证没问题。
旧日的“小铺儿”一般三、四间门脸房,屋内最起码有几个大缸,分别盛放散装的酱油、醋、花生油、芝麻酱、黄稀酱等,还有过日子所需要的作料,香烟二锅头等,不多的几样糕点和糖果,主要的蛋糕、桃酥、动物饼干、水果糖,咸菜有大酱萝卜、小酱萝卜、熟疙瘩、水疙瘩皮等几种。那时谁家里的存货都不多,几乎天天去一趟,有时候炒菜发现没酱油了,赶快打发孩子跑到“小铺儿”去买,保证不误事儿,散装酱油一毛二一斤,散装醋八分钱,也可以买半斤。那时候大人挣的钱也是月月光,好几口人就一个挣工资的。等到官饷那天才能补齐家里所需的柴米油盐酱醋茶,平时缺点东西也就凑合了,或者是到邻居家“借”点儿,谁家都是这样过日子的。
那时候的《北京市民副食品购物证》,简称《副食本》,可是个宝物,每月每人一两芝麻酱可全靠副食本了。到下月初发现上个月的芝麻酱忘买了,心疼的什么似的。赶紧去副食店跟人家说好话。但目的未必全能达到,遇到老售货员熟人好说话,遇到刚分配来年轻女售货员,您还真没辙。那时候的售货员还有一项工作,就是拿沾水钢笔在副食本上写下:麻酱齐、豆腐齐、花木齐、黄花齐、木耳齐、粉丝齐,买块像砖头一样的碱,也要写本。那时离了《副食本》,市民根本就没法过日子了。
有的胡同较长,服务居民较多,大多在胡同内两头各设一家副食店,简称“一副”“二副”。在繁华的朝阳门内南小街还有“五副”呢,世界海军的官衔有“二副”可没有“五副”。
至于各区政府在繁华大街上兴办的大型副食店,统称“副食品商场”,是仅次于北京“四大菜市场”的购物中心,例如东单至东四之间,就有东单副食品商店、米市大街副食品商店、东四同盛副食品商店三家。
现如今,什么“合儿社”“小铺儿”“副食店”“杂货店”等称谓基本都消失了,全叫成“超市”,变为自取商品电脑收费,电脑统一由国家税务局联网,谁也别“逃税”。哪怕只有一位售货员一间10平米门脸房的“小铺儿”,也是“超市”。
(转自新浪博客:ruiren491112)
阅读往期内容请点击“阅读原文”
本文来自胡巴网投稿,不代表胡巴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hu85.com/26500.html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xxxxx@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