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1年4月26日(星期一)下午4时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甘霖介绍了《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营商环境新进展报告(2020)》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中国网直播,以下是书面记录:
红星新闻记者:我的问题是,电商平台和微信商务网店的假冒伪劣商品处理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近年来,网络直播为电商和微信业务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过去一年,在电商、线上直播和电商、微信业务治理等方面有哪些新举措?消费者在直播间和网店购买了假冒伪劣商品。如何捍卫自己的权利?
甘霖:谢谢你的提问。我来回答这个问题。这是大家比较关注的热点问题。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侵权假冒呈现线上线下融合、有组织的违法活动、精细化的产销分工等特征。控制侵权假冒越来越难。一方面要完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要创新监管方式,如网络管理等,提升执法效率。
在治理网络侵权假冒方面,市场监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正如我刚才在介绍过程中所说,“2020网剑”行动是由多个部门联合开展的,主要集中在控制网上销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上,效果明显,查处案件近2万件。当然,这方面有很多投诉和举报。还有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也是线上线下合力查处商标侵权假冒专利案件3.9万件。同时,我们还制定下发了《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从5月1日起几天内实施。《办法》在刚才这位记者朋友提到的带货在线直播交易活动中对这些经营者做了特别规定,也明确了如果社交网络、直播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同时为经营者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品浏览、订单生成、在线支付等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应当依法履行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的义务。
总之,网上没有法外之地,网上网下都要遵守法律。通过此类网上交易平台服务开展网上交易活动的经营者,也应当依法履行平台内经营者的义务。平台有平台的责任,经营者有经营者的义务,所以必须守法。
互联网侵权假冒治理一直是我们“双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年来被列入“双打”工作重点,作为重点部署推进。各地各部门也在积极推进落实。正如刚才提到的,“剑网”、“蓝网”都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受疫情影响,直播电商进入了全民直播时代,所以很多部门也发布了《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下一步,包括直播营销在内的各类主体,如“人、货、场”、“幕后”和“线上线下”,都要纳入监管范围。这就需要我们继续加大力度,采取措施,未来会看到进一步加强执法的效果。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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