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阿里巴巴结束了与HKEx的旷日持久的博弈,最终因为不愿意放弃合伙制度而离开了纽交所。
2014年,中国房地产行业龙头万科集团召开合伙人成立大会,共有1320名中高层管理人员成为首批万科业务合伙人。万科总裁于亮喊出了一句响亮的口号:“职业经理人死了,商业伙伴的时代诞生了”。一时间,合伙人成了大家关注的焦点。
新东方董事长余告诉自己“我是怎样一个‘中国合伙人’”,这再次引发了关于合伙人制度的热议。
合伙人创业不是钱而是激情!
创业是九死一生。但目前社会上你能看到的都是九生一死,能看到的都是乔布斯、Reebs、Mabuse、周布斯,还有成功的IPO,这些都无限放大了企业家的光环,从而掩盖了那些每天在街头巷尾,哭哭啼啼的失败人士。
所以,你的眼里充满了成功,用这样与你无关的成功来激励自己,是最可怕、最可悲的事情。
由此获得的成功与你无关。不是能力就是知识经验。那些别人能做好的事情,在你手里未必能做好。换句话说,如果现在给你阿里巴巴,它的市值将接近1000亿元。如果它到了你的手里,你可能会在一个月后玩破产。我再次提醒——,有些成功与你无关。
创业,其实不是为了发大财,而是为了做点什么。它是一个人生体验的过程,而不是一个成败的过程,是信任和格局的筹码。
创业时,可以先想到失败后会发生什么,但成功的几率更大。
创业,千万不要想着一个失败的企业家,基本上,前方不远处就是等待他的失败粪池。
如果你把创业当成一个灵感工程,恭喜你,你可以光荣地死去。而如果你把创业当成一个系统工程,不是以致富为导向,而是升华自己的人生,“完成一件事”,那么这样的创业者就有点意思了。
一个人创业很难成功。因此,伙伴关系是必要的。
然而纵观整个世界文明史,最终基本上没有任何形式的伙伴关系(黑社会、革命联盟、少年危险、政客等)。).更悲剧的是,世界上合伙成功后,各种父子在分果子、安排座位的过程中反目成仇。
夫妻结仇、兄弟残杀的血淋淋的事件。
其实你细看二十四史,里面讲的就是各种合伙失败之后的自相残杀和革命成功之后相互杀戮的故事,这故事如今还在延续。
人,在打江山的时候,都可以归到人的这类别里;人,在分江山的时候,一定要分到畜生这类别里人,两看。好的时候看一眼,不好的时候看一眼。然后就能分解出人类和畜类了。
人,一旦脱离规则,那么它就开始奔向畜生的道路了。
人,在规则之内的人才可以称之为人,也始终是人。其余,不是。
合伙,合的不是钱,而是规则!
假如你们是三五八个人合伙。
合伙创业天规第一条——《投名状法则》
1,出钱规则(各出多少?差额如何平衡?股权如何划分?)
2,出力规则(如何分工,谁干什么?什么责任?)
3,赚钱规则(赚谁的钱?用什么去赚?怎么个赚法?)
4,执行规则(谁去执行?怎么执行?什么责任?)
5,领导规则(谁来领导?资本领导?技术领导?销售领导?当赚钱的人和出钱的人不是同一个人时,谁当领导?领导权多大?集体投票权多大?)
6,罢免规则(领导出问题怎么办?战略出问题怎么办?哪些事件发生才可以启动罢免程序?)
7,退出规则(为不把矛盾扩大化,如何退出?原股退出还是议价退出?损耗成本计算标准?)
合伙创业天规第二条——《翻脸法则》
(提议、动议、附议、反对、弃权、表决的议事规则。)
1,战术失误处理规则(是换将还是换方法?)
2,战略失误处理规则(是换帅还是换战略?)
3,观点冲突处理规则(是投票平息还是专家平息?)
4,人格冲突处理规则(是打架解决还是司法仲裁?)
5,发生矛盾处理规则(是控制情绪还是找出问题?)
6,矛盾升级处理规则(是团伙打架还是独立决斗?)
7,撕破脸皮处理规则(是双双驱逐还是集体散伙?)
8,相互动刀处理规则(快报案!)
合伙创业天规第三条——《绝不合伙法则》
1,有诈骗经历的人不能与其合伙;
2,说话不靠谱的人不能与其合伙;
3,对父母不孝的人不能与其合伙;
4,言语之间眉飞色舞的人不能与其合伙;
5,参与帮派势力的人不与其合伙;
6,太讲哥们义气的人不与其合伙;
7,经常挑战社会规则和公共道德的人不与其合伙;
8,斤斤计较的人不能与其合伙;
9,喜欢抱怨的人不能与其合伙;
10,喜欢多嘴播弄是非的人不要与其合伙;
11,善于发现问题但从不主动解决问题的人不要与其合伙;
12,推诿、善辩、否认的人不要与其合伙;
13,有严重的极端政治倾向的人,不要与其合伙(玩什么都别玩政治,做生意,没人能玩得起政治)。
合伙创业天规第四条——《必须有一个法则》
1,最好有个年纪偏大但未必有钱的人;
2,最好有个思维活跃敢于突破的人;
3,最好有个沉稳扎实善于刹车的人;
4,最好有个勤俭节约善计成本的人;
5,最好有个口才不错说话靠谱的人;
6,最好有一个善于玩社会化网络的人;
7,最好有一个有三年销售经验的人;
合伙创业天规第五条——《分赃法则》
1,以出资优先的分红规则;
2,以技术优先的分红规则;
3,以出力优先的分红规则;
4,以卖命优先的分红规则;
5,以年度利润的百分之五十分红,另五十做发展基金;
6,员工之间的分红规则;
7,员工之间的期权规则;
8,员工之间的奖励规则;
9,不可分资金的公益化处理规则;
合伙创业天规第六条——《散伙法则》
1,以兄弟名义合伙的散伙法则(烧掉烂帐,重头来过);
2,以哥们名义合伙的散伙法则(一顿痛哭,各找各家);
3,以朋友名义合伙的散伙法则(一杯老酒,各奔东西);
4,以生意名义合伙的散伙法则(一纸判决,一拍两散)。
合伙创业天规第七条——《管理法则》
1,别打脸冲胖子,能苦则苦,办公条件先不讲究,节约成本;
2,能自己干掉的活就不要请人,请人更花钱;
3,必须要请的人,就要不惜代价一定请到;
4,先别像傻逼一样地追求品牌,而是要追求市场;
5,不要一上手就做一个系列产品,最后把自己死在系列里面。
6,一定是主打一款产品,单点突破,野蛮生长;
7,大多的时候,所有的领导都是干活的,必须冲到第一线。
8,不要一点小权在手,就摆出个领导的二逼架子,没人屌你。
9,用最快的速度给公司做成一个市场标签,让用户记住。
10,尘埃初定的时候,抽空给自己歇一歇,大家聊聊问题;
11,不差钱的时候,把合伙人中最笨的那个傻逼送去学习;
12,成功了不要志得意满,而是事事警惕,市场随时会让你死去。
13,公司有点样子的时候,快速融资快速做大;
14,融资的时候不要过于纠结股份而错失发展良机;
15,玩资本比玩产品要轻松一点;
16,玩平台比玩资本又更牛逼一点;
17,能做成平台就做成平台而不要迷恋自己的“产品”。
18,每一个资本家能活到最后的都不是傻子。
问:合伙,合的只是钱吗?
答:创业,一个人很难成事。因此,必须合伙。合伙人合的不是钱,而是人品、格局和规则!合伙人创业,不是钱,而是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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