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注册制迎来倒计时。
8月14日晚间,深交所发布公告称,拟于8月24日组织首批创业板注册制企业上市。
这也意味着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将于8月24日完成,届时整个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的涨跌幅将放宽至20%。
自4月27日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以来,不到4个月时间,创业板改革试点注册制相关业务规则正式发布,上市委员会、行业咨询专家库、股票发行监管委员会相继成立。企业申报、受理、审核、注册、发证工作有序推进,相关技术制度稳步改革,市场组织、教育培训全面启动,诚信监管体系同步运行,各项准备工作就绪。
首批上市企业有望在这些企业中诞生
深交所官网数据显示,截至8月14日晚,创业板注册制受理企业364家,其中提交注册或注册生效企业39家,完成股票发行18家。此外,盛德新泰、迦南智能、大冶股份三家其他企业将分别于8月21日发行,预计这些企业当中将诞生首批创业板注册制上市企业。
附件:已完成发行或确定发行日期的企业名单
公开信息显示,首批在注册制下上市的创业板新股不受价格限制,并在上市前5天设立了价格稳定机制。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日内异常波动,深交所实施日内临时停牌(单次日内临时停牌时间为10分钟):
(一)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的日内交易价格首次上涨或者下跌超过当日开盘价30%以上的;
(二)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的日内交易价格首次上涨或者下跌超过当日开盘价60%以上的;
(三)中国证监会或者本所认定的其他日内异常波动情形。
竞价交易中的异常行为波动是指连续三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的偏离值达到30%。
严重异常波动是指:
(1)连续10个交易日内发生3次第4.2条规定的同方向异常波动;
(2)连续1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偏离值达到100%(-50%);
(3)连续3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偏离值达到200%(-70%);
(四)中国证监会或者本所认定的其他严重异常波动情形。
全市场涨跌幅放宽至20%
值得一提的是,深交所公告的《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将于首只股票发行上市首日实施。这意味着,在第一家注册的创业板公司上市时,所有创业板股票都将变为20%的涨跌幅。
在很多业内人士看来,价格上限的放宽将对创业板目前的交易模式产生影响。
第三方研究机构Lens公司创始人匡玉清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继科创板之后的第二个注册制试点对象,创业板涨跌的放松将进一步加剧市场波动,导致换手率更高、波动幅度更大。
不过,匡玉清指出,风险增加对应的机会会更多。“这不会对市场产生本质影响,但在其他方面,比如城市,
场反应,20%的涨跌幅能使市场更快调整到位,从而令市场反馈时间缩短,节奏加快。”
星石投资首席研究官方磊也指出:“一方面,创业板涨跌幅限制放宽之后,和当前科创板的安排基本一致,能够提升市场活跃度,有助于改善资本市场的定价机制;另一方面,创业板的股价波动可能会有所加大,那么作为专业的机构投资者需要在选股标准上更加严格。因此,从基本面研究出发有真实业绩支撑的成长性公司或许会更受关注。”
一名资深市场人士也认为,创业板涨跌幅限制放宽,最终还是引导投资者回归企业的基本面,“20%的涨跌幅实际上是一个非常宽泛的限制,拉板成本增加,也让交易机制更加完善;交易机制不是市场波动的主要原因,而是看企业基本面、市场博弈是否出现明显变化。”
增设退市风险警示制度
除了交易模式发生变化外,深交所还可以通过适当方式,对上市时尚未盈利、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协议控制架构或者类似特殊安排的发行人的股票或者存托凭证作出相应标识。
此外,创业板还增设了退市风险警示制度(即*ST制度)和其他风险警示制度(即ST制度),向投资者充分提示公司存在因财务和其他状况异常、重大违法等情形而退市的风险,或存在生产经营停顿、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严重异常情形。
按照《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发行上市的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可以作为融资融券标的。而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深交所自该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当日起将其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深股通投资者参与创业板股票盘后定价交易相关规定暂不实施,具体实施时间及业务安排由深交所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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