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着回民的面忌讳谈论与猪有关的话题
信奉伊斯兰教的回民不吃猪肉主要是信奉《古兰经》的教导,因为肉是《古兰经》明文禁食的“不洁之物。
清代著名的回族学者刘智在他的《天方典礼》中解释《古兰经》中有关禁食猪肉的戒律时说:“猪是畜类中最污浊的,其性贪,其气浊,其心迷,其食秽,其肉无补而多害,乐从卑污,有锯牙,好攫,啮生肉,愈壮愈惰,老者能附邪魁为祟,乃最不司食之物也。”可见,回民认为猪性贪婪、愚笨。喜污秽,那么其肉也是不洁的。故回民不仅禁止养猪,也绝对不吃猪肉。出门在外吃饭时要到清真饭店,若条件不许可,就自带清真食品凑合一顿,任何人不得违拗。故民间曾有“吃猪肉犯教”的说法。
更有甚者,有些回民见了猪就转过身,背过脸,闻到到猪肉味就恶心、呕吐。凡是沾过猪肉的锅、碗、盆、筷及案板等生活用具一律不用。见猪不说猪,说亥;属猪不说属猪,说属亥。
猪是回民最为敏感的话题,禁止养猪,禁食猪肉也是回族千百年来沿袭的风俗习惯。当着回民的面谈论与猪有关的话题,有些是说者无心,但听者有意。若是有意为之,就是对回民的不敬了。轻者会引起当事人的不悦,重者还会产生民族纠纷,甚至造成严重的后果。所以当着回民的面还是不要去犯这个忌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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