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1月1日起,我国第一部关于法律援助综合性、基础性及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以下简称《法律援助法》)将施行,标志着我国实现了以国家立法形式对法律援助制度的确认,也标志着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发展的新起点。
12月30日,云南省司法厅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颁布实施线上新闻发布会,对《法律援助法》的重要意义、特色亮点、云南省法律援助工作等情况进行解读。
据了解,《法律援助法》共7章、71条,具体分为:总则、机构和人员、形式和范围、程序和实施、保障和监督、法律责任以及附则。主要包括:
动员更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
以往的法律援助提供者主要是律师和其他法律服务工作者,渠道相对单一、力量较为有限。《法律援助法》进一步拓宽了提供法律援助的渠道,动员更多力量参与,包括工会、共青团、残联、妇联等群团组织参照本法规定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同时支持符合条件的个人作为法律援助志愿者依法提供法律援助,扩充了法律援助人员的力量。
法律援助形式和范围进一步扩大
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刑事辩护与民事行政案件代理、值班律师法律帮助以及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等都被纳入法律援助的范围。群众可以采取通过服务窗口、电话、网络等多种形式申请法律援助。群众可以采用个人诚信承诺的方式申请法律援助,部分特殊群体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将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和请求固体废物污染、水污染等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纳入法律援助的范围。
加强了法律援助经费保障
法律援助法围绕法律援助经费少、补贴标准低、社会支持力度不足等痛点、难点问题,明确了政府财政保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法律援助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明确了补贴标准,法律援助补贴标准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实行动态调整,法律援助补贴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等。
保障更多公民享受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对未成年人、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可能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死刑复核案件被告人、缺席审判案件的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同时,努力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扩大请求有关赔偿、给付和支付劳动报酬等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
保障法律援助高质量发展
通过强化保障和监督措施,让当事人享受高质量服务。明确了无期徒刑、死刑辩护人的执业年限。增加案件办理质量监督的条款等。
据介绍,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其目的在于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其他符合条件的当事人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利提供帮助,它既是国家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也是我国人权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
通过提供法律援助,人民群众尤其是经济困难群众可以获得平等享有法律服务的机会,切实感受社会公平正义。同时,使广大人民群众无论经济条件好坏、社会地位如何,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都可以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真正实现“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据悉,云南省法律援助工作起步于1998年。23年来,全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63540件、其中刑事351025件、民事511024件,受援人达到951648人。其中,妇女189545人、未成年人118564人、农民工140868人、残疾人31135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3178171人(次),为困难群众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50亿元。
据悉,云南将抓好《法律援助法》学习宣传,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机构,特别是大力加强和支持县区级法律援助机构的建设。规范经费使用,提高保障水平,中央和省级配套资金将向欠发达地区和县区级法律援助机构倾斜。适时启动《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的修订以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切实加强法律援助法配套规章制度建设,构建层次清晰、体系完备的制度体系。
【新闻助读】如何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法律援助机构应当通过服务窗口、电话、网络等多种方式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提示当事人享有依法申请法律援助的权利,并告知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和程序。
云南省在服务受援群众便捷化上已经进入全国的第一方阵,申请法律援助的方式已实现线上和线下并行:
(一)线上可以通过拨打12348 热线,在接线律师的协助下申请,也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云南掌上12348”“12348云南法网(云南法律服务网)”或者使用部署在车站、机场、高校、5A级风景区、政务服务中心的17000台“云岭法务通”(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自助在线申请。
(二)有需要的群众可以到已建成的覆盖州(市)、县、乡、村四级的15923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或者到在工、青、妇、残、老、军队等组织和院校成立的1554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咨询或者申请法律援助。
符合条件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法院、检察院、公安会直接将案件指定同级法律援助机构,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办理,无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
云南网记者 夏方海
本文来自曼安投稿,不代表胡巴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hu85.com/147548.html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xxxxx@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