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失信被执行主体/人的定义你是否了解过?如何查询招投标主体/个人失信行为?相信很多朋友对这些问题还不是很了解,那么今天小编就针对这几个问题进行具体的介绍。
一、失信被执行主体/人的定义
在获得胜诉判决后,当被执行主体/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时,可向法院申请列其为失信被执行主体/人。
发改委等24个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及负有责任的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评标评审专家及其他相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在投标、招标代理、评标以及招标等活动中将受到限制。
二、如何查询招投标主体/个人失信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推送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并负责及时更新。(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关单位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有失信行为。
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各省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共享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各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共享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三、具体可查询哪些内容
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执行依据的制作单位和文号、执行案号、立案时间、执行法院;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记载和公布的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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