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假一赔三申请(淘宝假一赔三申请需要退货吗)

在2014年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生效后,有一条新条款引起了大家的注意,从原来的“一倍”赔偿到“假一赔三”对制假造假的惩罚性赔偿从两倍提高到了三倍。这条新规出台后作为消费者,我们该知道的就应该尽可能地去了解,该争取的还得去争取。

淘宝假一赔三申请(淘宝假一赔三申请需要退货吗)

今日有这样一条新闻引起了刘辉律师的注意:

王先生网购9件“维多利亚的秘密”文胸,后发现文胸标签不符合国家标准,将王府井百货北京网尚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诉至法院,要求退还货款2070元并三倍赔偿。3月4日上午,该案在通州法院开庭审理。被告承认商品有瑕疵但不认可是欺诈,同意退货拒绝赔偿,并称王先生是职业打假人,属于恶意消费。王先生则称,文胸是给女友买的。

关于这个案件消费者是不是职业打假人,不是这个案子的重点,商家售假的行为才是应该受到社会的谴责,消费者有权利维护自己的权益!

那么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

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在相关实践索赔中 消费者不好取证维权积极性不高

消费者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食品安全法》了解不够多,很多时候不懂得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消费者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食品安全法》了解不够多,很多时候不懂得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普通消费者由于在消费时缺乏法律意识,往往取证意识不足,导致在消费者维权诉讼中举证困难。法权益。此外,普通消费者由于在消费时缺乏法律意识,往往取证意识不足,导致在消费者维权诉讼中举证困难。

刘辉律师提醒:

应妥善保管购买凭证,消费者维权案件中消费者的举证责任主要是与经营者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消费者在购物时,经营者通常向其出具购物小票、销售凭证或者发票,消费者持有上述购物凭证即可初步证明其与经营者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

律师还是要提醒一下大家不建议大家做“职业打假人”,但是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勇于通过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

原创作者:刘东杭

刘辉律师微信公众号:bjjsls

个人咨询微信号:lhls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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